□ 邓永民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厚根基,也是推进矛盾纠纷前端疏导、实质化解的本土治理资源。将其贯穿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疏导、实质化解全过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路径。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基层治理智慧,推动其与现代解纷工作深度融合,既能有效防范矛盾激化、减少诉讼增量,也能夯实基层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
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关键在于治理关口前移,依托多元渠道把矛盾消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和为贵”“定分止争”“无讼息争”等理念,与抓前端、治未病的现代治理导向高度契合。立足基层解纷实际,可从理念融合、格局搭建、机制优化、宣传引导四个维度发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落地见效、赋能基层治理。
一是融通古今治理理念,夯实思想根基。深挖“明德慎罚”“恤民息讼”“和为贵”等传统法治思想,将其有机嵌入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等现代解纷理念体系。围绕事前预防、诉前调解、就地处置等工作场景,梳理无讼、民间调解文化的适用边界,针对家事、邻里、商事、涉农纠纷制定分层分类适用指引,把孝亲睦邻、崇德守信、礼让谦和等传统价值转化为日常办案遵循,从思想层面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赋能解纷筑牢基础。
二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全域共治格局,拓宽化解载体。坚持从政治高度把握法治工作,主动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解纷模式纳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分层衔接、上下联动的工作链条。立足本土历史文脉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深挖无讼文化内涵,统筹多方力量,分层落实前置疏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从源头压缩诉讼增量。设立特色调解工作室,将互助包容、谦和礼让融入群众自治,做到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疏导,实现隐患化解于未发。
三是健全协同配套机制,提升化解精度。以全流程一体化思路统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运用,在诉前、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各环节设置差异化说理路径,打通多元解纷联动链条:诉前调解侧重依托公序良俗缓和对立、促成和解;审理阶段结合案情阐释守约睦邻、孝亲敬老等价值,避免空泛引用;执行环节以诚信理念引导主动履约,减少对抗冲突。同步整合线上线下解纷平台,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统一文化释法工作标准,定期发布法理情融合典型案例、裁判说理范本,为一线办案提供实操参照,依靠系统化制度设计,提升矛盾一次性化解质效。
四是拓宽宣传教育渠道,营造治理氛围。法律落地离不开全社会认同,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化解矛盾,既要办好每一件个案,也要做好全域法治道德引导。常态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重要节点推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普法活动,用身边事讲明法理情理;依托新媒体矩阵推送典型案例与实践经验,引导群众树立遇事协商、包容谦和的处事观念。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运用传统情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形成可复制的基层解纷样板,以个案示范涵养尊法尚德、以和为贵的社会风气,推动源头化解常态长效运行。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基层矛盾化解取之不竭的精神宝库。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解纷工作深度融合,破解理念衔接、机制配套、实践落地等难题,有助于最大限度前置化解各类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系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