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处安全隐患清零的背后

陕西清涧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王清华
  
  “以前操作起重机心里总发慌,一直没对设备做过检测,就怕出意外。现在设备全面检修合格,我们干活都踏实多了。”近日,在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一家石材厂厂区内,正在操作起重机械的工人感慨道。
  这份“安心”,得益于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3月,清涧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专项监督走访排查中发现,位于折家坪镇滴水崖村的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由11家石材厂经营者共同成立,在用的5台门式起重机械均存在失管、失检等问题。
  “有一家石材厂的1台10吨门式起重机,未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操作人员无资格证书,既未做首次检验,也未定期检验。其余10家石材厂的情况也基本类似,有的甚至连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都缺失了。”办案检察官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
  3月16日,清涧县检察院向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辖区起重机开展专项排查,依法责令使用单位对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驻涉事企业,下达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清涧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周海蛟介绍说。针对初期部分企业整改迟缓的情况,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查封设备、立案查处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督促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清涧县检察院以点带面,推动开展全县石材行业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范围内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展开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保护装置配置、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清涧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周勇介绍说,“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整改成效,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排查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宣讲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讲解违规操作的严重危害。各石材企业主动正视问题,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及时联系专业机构完成设备检测维修,组织员工参加技能与安全培训,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如今,清涧县21家石材厂全部完成整改,152处安全隐患全部清零,所有起重机械均完成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安全保护装置全部配置齐全,安全技术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全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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