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赵晓琳
吐鲁番的葡萄架下,法官坐在田埂上,向果农讲解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律意义;帕米尔高原的边境线上,“中国日落最晚”法庭的国徽在晚霞中熠熠生辉;那拉提草原深处,马背上的巡回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毡房边……
从昆仑之巅到准噶尔腹地,从牧区毡房到景区栈道,277个人民法庭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法院系统的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响应多元需求
6月3日,且末县阿羌镇昆其布拉克放牧点,且末县人民法院阿羌人民法庭的干警驱车颠簸数百公里,辗转摸排十几个放牧点,终于在海拔3200米的高原上设起“临时法庭”。
昆其布拉克放牧点平均海拔超3000米,牧民居住分散、出行不便。当地牧民与某牧业公司因合同履约产生32起纠纷,若不及时处置,易导致矛盾冲突升级。阿羌人民法庭干警扎根牧点,白天翻山找人,夜晚就着马灯梳理案情,用“法理+情理”双线调解——逐条对照法律条款厘清权责,同时倾听牧民的辛苦和企业的难处。在放牧点驻扎3日,法庭干警分两批次集中调解,32起纠纷全部化解。
新疆之大,不仅体现在多样的地理环境,更表现为多元的民生需求。北疆牧区离不开“马背法官”的流动服务,南疆特色产业区需要融合乡土与产业特色的调解方法,城市经济带则呼唤更加高效的解纷路径,于是——
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发扬“马背法庭精神”,构筑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生态旅游解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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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人民法院玉龙喀什人民法庭深度融合当地独特的玉石文化,形成以“玉和调解法”为核心的司法品牌;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包尔海人民法庭精准对接当地“三红产业”(红辣椒、红葡萄酒、番茄)司法需求,借力“土专家”,保障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扎根工业基地,推动“无讼社区”创建。
如今,在新疆各地,人民法庭各有各的“绝活”,它们扎根基层,贴近民心,让司法服务如天山雪水,润泽每一寸土地。
参与基层治理
今年6月,吐鲁番瓜果飘香,产销两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火焰山人民法庭把“法治课堂”搬进三堡乡田间地头。“合同怎么签才能不踩坑?口头约定对方反悔咋办?”庭长巴哈迪尔·热合曼与瓜农围坐田埂,用大白话把合同签订、口头约定、货款追讨等法律风险讲透彻。
种植大户克依木当场请干警把关收购合同,感慨道:“以前觉得熟人之间签合同见外,现在知道这张‘纸’是一道保险。”
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是新疆各地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277个人民法庭,用各具特色的方式探索乡土司法治理之路。
人民法庭既是化解矛盾的“解铃人”,也是基层治理的“吹哨人”。新疆各地基层法庭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部门联动,构建“预防—调解—修复”全链条解纷机制。
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设立“石榴花家事调解室”,专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近3年,辖区婚姻家事纠纷持续下降。
今年5月,一起抚养费纠纷流转至该调解室:艾某与古某结婚后,古某难产离世,女儿热某出生即由外祖父母抚养,至今已12个年头。老人承担着热某全部日常开销,与艾某多次协商抚养费事宜未果,遂诉至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法庭启动“法官+妇联”联合调解机制,妇联干部背对背倾听诉求、安抚情绪,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艾某阐明抚养义务。同时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单独听取热某的意愿,其明确表示愿随外祖父母生活。经多轮情理法交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艾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5万元,此后每月支付300元至热某成年,并定期探望热某。
“在法庭专业指导下,今年我们联合调解家事纠纷超60件,成功率大幅提升。法庭不仅是审判之地,更成了辖区家庭和睦的‘稳定器’。”库哈尼喀塔木乡妇女联合会主任祖力胡马尔·吾买尔说。
新疆各地基层法庭因地制宜开展工作: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在产业园区设立巡回审判庭,以“园区吹哨、法庭报到”机制前移司法服务;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将“瓜香调解室”设于果品批发市场;乌恰县人民法院乌鲁克恰提人民法庭设立“爱国戍边调解室”,扎根边陲,服务群众。
延伸服务触角
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辖区山梁纵横,万亩旱田广布。该庭深耕农区,依托“大棚调解室”“土圆仓和事厅”化解纠纷,庭长贾维亮被群众亲切唤作“老贾”。他常说:“即便矛盾再大,把当事人约到土圆仓下、大棚里,冬天一杯暖心茶,夏天一块大西瓜,哪有敲不碎的‘土疙瘩’。”
“老贾来了”审判团队探索“四季调解法”——春生时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巡查,夏长时节做好飞防预警提示,秋收保障颗粒归仓,冬藏做好靶向防范。3年来,老奇台人民法庭诉讼案件从440件降至110件,申请执行率仅11.5%。“有事找老贾”成为当地司法口碑。今年5月,贾维亮作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代表作经验交流。
阿尔泰山南麓,乌伦古河蜿蜒流淌,喀拉玛盖草原上,冬不拉奏响法治音韵。
福海县人民法院喀拉玛盖人民法庭立足哈萨克族居民占比80%的实际,深挖游牧文化,创新推出“冬不拉调解法”。该法庭调解室里,古朴冬不拉与“争吵不上餐桌”的谚语挂毯相映成趣。福海县人民法院院长巴合兰·巴拉提曾诠释:“音乐是打开心扉的钥匙,冬不拉能搭建法治与情感的桥梁。”该调解室年均化解纠纷300余件,调解率达95%以上。“冬不拉调解法”两次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该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年来,在新疆,人民法庭服务从农牧区向更广领域延伸。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喀什片区和乌鲁木齐片区设立人民法庭,发挥法院司法作用,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今年5月19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人民法庭仅用一天便成功调解一起跨境纠纷。外籍客商阿某与当地车行签订供销合同,订购了4台热成像无人机,付清全款71200元后,车行迟迟未发货,仅退还41200元。法官迅速梳理争议,启动调解程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车行退还剩余货款。近年来,该法庭组建专业化涉外审判团队,完善涉外陪审员储备,升级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健全“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纷体系,为跨境贸易筑起法治屏障。
2025年,自治区法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11.24万件——数字背后是近千名干警扎根基层的足迹。
“我们将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契机,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沉下身子、干出实效,更好回应各族群众的司法期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霞说。
法徽所映,皆为民生。新疆各地人民法庭正以各具特色的司法实践,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