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阳明一男子销售伪劣卷烟获刑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此前,焦某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跨省购入假冒伪劣卷烟,通过线上招揽客户、线下交付货物的方式对外销售。执法部门先后在运输途中及焦某车辆内查获伪劣卷烟共计342条,经核算,非法经营数额11万余元,焦某从中获利2万元。案发后,焦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经审理认定,焦某无证销售伪劣烟草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量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判决焦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对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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