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鹤霖
□ 本报通讯员 张 荣 旦增朗珠
夏日午后,318国道拉孜县柳乡段,雪山在蓝天下泛着银光,草甸碧绿,牦牛散落如星。2026年7月2日,《法治日报》记者驱车驶入这片平均海拔近4000米的牧区,村落稀疏,路途迢迢。车行至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孜县人民法院柳乡人民法庭门口,一栋三层审判楼安静矗立,国徽高悬,一进门“枫栖柳乡·法行和合”的牌匾格外醒目。
庭长次仁央珍正和同事整理车载科技流动法庭的装备,准备当天下午的巡回调解。这座只有4名干警的基层法庭,管辖着广袤的高原农牧区,司法服务半径动辄上百公里。这里高海拔、多村落、散居的特点,让纠纷排查难、送达难、调解难成为常态;加之农牧区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传统习惯法与成文法之间的认知鸿沟,更让每一起案件的化解都需要付出超乎寻常的心力。
面对这些天然瓶颈,柳乡人民法庭并未被动等待。他们以“枫栖柳乡·法行和合”品牌为抓手,将司法服务主动延伸至牧民帐篷和国道沿线,不仅探索推行“执前督促履行”机制,还组建多部门联动的“318”矛盾排查联合调处团队,依托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正是这种“不让纠纷过冬、不把矛盾上交”的坚持,让这座高原小法庭交出了一份厚重答卷:2025年,案件调撤率达94.33%,服判息诉率达98.15%,全年无改判、无发回、无瑕疵案件,并成功助力打造4个“无讼村居”。
这些数据背后,是柳乡人民法庭扎根雪域的司法温度,也是记者此行最想探寻的答案——4名干警如何用脚步丈量公平、用情理缝合裂痕?记者跟随他们进行了实地探访。
小案精审柔性止争
“农牧区的纠纷,多是邻里、劳务、家事,看似琐碎,却直接关系到一家人的生计和村子的和睦。”次仁央珍对记者说,柳乡人民法庭摒弃“一判了之”的机械思维,坚持法理情理兼顾,调解裁判并重。
记者在法庭的卷宗里看到一起典型案例:农牧民尼某被拖欠5000元劳务费长达两年,这笔钱是他一家数月的基本口粮钱。承办法官接案后,没有坐等开庭,而是主动驱车前往尼某家中了解情况,随后又找到欠款方,耐心释法说理,短短几天,欠款全额兑付。
另一起珊瑚赊购纠纷更为棘手:8.7万元的珊瑚标的物已被债务人抵押给第三方,债权人、抵押权人、债务人三方权益交织,强制执行只会激化矛盾。法官连续7天居中斡旋,逐户上门沟通,最终促成三方和解——债权人取回原物,抵押权人权益无损,债务人免于强制措施。
“执前督促履行,是柳乡人民法庭从源头减少执行对抗的关键一招。”次仁央珍告诉记者,2025年,法庭累计开展执前督促52件,其中16件自动履行,兑现标的额26.56万元,较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
面对涉未成年人等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法庭同样敢于“破冰”。2025年,法庭审理了拉孜县首例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案件,严格规范庭审,细化裁判说理,并在审结后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令》,压实监护人责任;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依法宣告全县首份《禁止令》,全方位保障被害人权益。
“这些县域‘首例’,为辖区类案办理树起了标杆。”次仁央珍说。
因地施策精准普法
办案是基础,服务浸润才是关键。次仁央珍告诉记者,柳乡地处318国道沿线,旅游旺季车流人流密集,消费纠纷、交通摩擦时有发生。法庭在国道显眼处设置了汉、藏、英三语法律风险提示牌,并常态化开展巡回普法。
“我们尽量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讲他们用得上的法。”次仁央珍说。
记者跟随法庭干警走进一处灾后重建工地,正赶上他们开展专场法治宣讲。干警们搬来折叠桌,铺开藏汉双语宣传册,围绕劳务合同、工伤赔偿等热点话题,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工地上的工人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围拢过来,有人拿着宣传册仔细翻看,有人用藏语向法官追问“老板拖欠工钱怎么办”,干警蹲在砖堆旁,一边比画一边解答,藏汉双语交替,语速不急不缓。
“2025年,法庭深入建设一线宣讲8场次,覆盖群众1500余人次,司法确认多起涉灾纠纷,有力地保障了重建秩序。”柳乡党委书记尼顿说。
更让记者印象深刻的是,柳乡人民法庭创新举办危险驾驶罪模拟法庭,邀请村民现场观摩,从宣布开庭到宣读判决,全部按真实流程进行。一位旁听的年轻农民对记者说:“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远,观看了模拟法庭,才知道醉驾真的会坐牢,以后我一定提醒家里人。”
与此同时,柳乡人民法庭主动靠前服务辖区招商引资企业,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100余本,精准排查经营法律风险,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群众高频纠纷痛点,柳乡人民法庭开展沉浸式、接地气普法宣讲。针对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高发多发问题,常态化进村入户、进校园、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展板宣讲。
联动共治溯源止争
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仅靠法庭“单打独斗”,难以实现全域治理。
柳乡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属地基层治理格局,牵头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及村级优秀调解员,组建“318”矛盾排查联合调处团队。团队常态化开展隐患摸排、联合会商和诉前调解,全年开展基层治理业务指导12次,成功化解多起疑难纠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记者随同干警乘坐车载流动法庭的车辆,沿着蜿蜒山路颠簸两个多小时,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偏远牧业点。法官为一位行动不便的七旬老人上门立案,老人握着法官的手,用藏语喃喃说着“拖切那”(意为“谢谢”),眼角泛着泪花。
办完立案手续后,法官还就地调解了一起困扰老人半年的邻里草场围栏纠纷,双方当事人坐在草地上,听法官用藏语讲法理、讲乡情,一个小时后,双方握手言和。
“2025年以来,法庭下沉服务达52场次,让偏远牧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拉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东旭说。
基层善治,离不开本土力量。柳乡人民法庭改变传统授课式培训,推行“跟案实训、现场带教”,在真实办案中手把手培育村级调解员。如今,辖区已培养50余名“法律明白人”,他们熟悉民情、通晓藏语,成为扎根基层的“法治种子”。依托这股力量,法庭成功助力打造4个“无讼村居”,占全县总数的36%,辖区执行案件占比持续下降。
2025年6月,“法律明白人”次仁在次仁央珍的指导下,独立参与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次仁深谙当地民情风俗,细致地梳理双方共有财产,耐心沟通劝导,舒缓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次仁央珍则现场厘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规范调解流程。在本土民情优势与专业司法赋能的双向融合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
离开柳乡时,暮色已至,法庭室内灯光亮起。4名干警围坐一处,复盘当天的调解记录。在这片高原腹地,他们以流动法庭的方式,将司法资源下沉至偏远农牧区,在法定程序和个案情境之间寻求对接点。这座高原基层法庭承载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边疆长治久安的厚重期待。而“枫栖柳乡”的实践样本,正沿着318国道向更广阔的雪山与牧场处延伸。
点评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贞明:
日喀则市拉孜县人民法院柳乡人民法庭立足高海拔牧区实际,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情理相融,以小案精审、柔性调解高效化解民生矛盾,创新执前和解、家庭教育令、禁止令等举措,工作质效优异。依托“318”国道打造多语种法治驿站,精准开展巡回普法、模拟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联动多方组建联合调处队伍,培育本土“法律明白人”,助力“无讼”村居建设,构建起适配雪域牧区的多元共治体系。
柳乡人民法庭干警长期扎根高原一线,用心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人民法庭服务农牧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
图① 法庭干警走进灾后重建工地开展普法宣讲。
本报记者 王鹤霖 摄
图② 法庭干警到群众家中开展普法宣传。
本报记者 王鹤霖 摄
图③ 法庭在318国道沿线设置法律风险提示,并向过往游客普法。
受访者供图
图④ 法庭干警到辖区商铺开展普法宣传。
本报记者 王鹤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