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几台高性能计算机运行着专业分析软件,屏幕上跳动着海量数据代码,正在“打捞”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和检智立方”电子数据实验室看到的场景。
作为集电子取证、数据分析、研判应用于一体的数字化办案辅助平台,该实验室自2017年建成以来,已对200余件检材进行分析检验。和平区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副主任唐军介绍,实验室配备介质取证分析塔、数据恢复系统、手机取证工作站、可视化分析系统等软硬件设备,就像为办案人员配上了“数字放大镜”与“证据导航仪”。
这些技术优势的成效,在多起案件中得到切实验证。
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抢劫、强奸、强制猥亵案中,一审法院仅认定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抗诉审理期间,该院电子数据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破解了李某电脑硬盘中的隐藏加密分区,大量不雅照片与视频浮出水面,15名潜在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被逐一锁定。
最终,李某因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唐军介绍说:“我们之所以能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是依托专业技术手段提取电子数据,完善了证据链条。”
而在另一起诈骗案件中,一部旧笔记本电脑成为和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追诉密码”。
该院第一检察部办理的王某、王某生诈骗案中,两名嫌疑人诈骗金额达10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后拒不认罪。
电子数据实验室技术人员提前介入,重新制定取证方案,成功在被害人的旧笔记本电脑中提取出相关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完整还原了嫌疑人实施诈骗的全过程,并且通过新发现的聊天记录成功追诉一名新的犯罪嫌疑人。
如今,“和检智立方”电子数据实验室已成为和平区检察院的“数字大脑”。
近年来,网络犯罪、数字化犯罪占比持续攀升,电子数据已经成为愈发重要的证据类型,电子取证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加。为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证据收集难点,和平区检察院还针对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分析出台标准化工作规范,明确从证据接收到出具检验报告全流程的操作要求,既保障了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客观性,也大幅缩短了复杂案件的取证周期。
数字化浪潮下,和平区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一个模型,一个专班”的工作思路组建多个数字检察专班,形成业务部门主建、一线办案人员主研的模型研发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技术部门与检察业务部门电子数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在此基础上,该院以能力建设提升年为抓手,将提升全员数字素养作为工作目标,组织系统化培训,普及数字理念与技能;通过“和检微课堂”“和检沙龙”等平台为干警提供学习交流渠道,破除干警对数字技术的神秘感与畏难情绪,营造出“学数字、懂数字、用数字”的工作氛围。
经过系统谋划与实战练兵,和平区检察院大批青年干警掌握了业务数据分析方法,可以熟练使用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历练出一支既精通检察业务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青年人才队伍。
此外,和平区检察院还充分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搭建的模型平台,通过应用模型发现法律监督线索80余条,覆盖最高检设置的监督场景29个,涵盖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借助模型应用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对外劳务合作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新监督领域的拓展。
“未来,我们要推动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更深层次融合,以数字检察的‘关键变量’撬动法律监督质效的全面提升。”和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