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种子播撒在热带雨林里

“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普法活动第七场播出


  图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雨林法官”唐永琼一边和同学们一起制作叶脉标本,一边讲解生态环境法典中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内容。 本报通讯员 邓秀英 摄
  □ 本报记者 张昊

  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民一庭、环资庭,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协办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系列未成年人普法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第七场——“司法守护雨林万物·法治种子扎根边疆”主题活动于7月15日在全网播出。
  活动第七场现场,守护生态环境的法官们带领勐腊县第一小学老师和学生走进当地的热带雨林。这里被誉为北回归线上的“绿宝石”,孕育了望天树、亚洲象、孔雀、印支虎等无数珍稀生灵,是名副其实的生物多样性基因宝库。
  热带雨林不仅需要各族群众的用心呵护,更离不开法治的坚实守护。活动通过法治课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案例分享等多种形式播种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的种子”。
感受生态理念
  活动在雨林中的望天树法律服务点开展。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法治力量守护雨林家园,依法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行为,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和司法修复,通过联动协作,成立云南省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研学点、望天树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服务点,为本地生物多样性织起一张“法治保护网”。
  扎根边疆的雨林法官、民俗专家一同为大家讲解生态保护法律知识。
  西双版纳中院“雨林法官”唐永琼介绍了将于8月15日起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并用孩子们能听懂的语言讲解。
  “这里有高大的望天树、多样的植被、可爱的野生动物。眼前的望天树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法律明确禁止盗伐林木,哪怕是路边的树木,也不能随意砍伐、破坏。”
  “雨林里的亚洲象、白肢野牛、犀鸟都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
  “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唐永琼还向小朋友们说明,未成年人如果做出破坏生态、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希望大家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同时也要主动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遵守生态保护相关法律。
  在这里,傣族“竜林”文化、哈尼族“森林—村寨”的生态理念代代相传,诠释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勐腊县傣学会副会长依远凤讲述了传统民俗与现代法治的相通之处。
  活动现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带来了紧那罗舞。
  “舞者的动作都是模仿雨林里的飞鸟和灵兽。每一个舞步都饱含着傣家人对自然的亲近与热爱,雨林哺育了我们,我们便用歌舞赞颂自然。”依远凤说,紧那罗舞不仅是艺术,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符号。希望同学们守护生态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古老的文化和葱郁的雨林相伴相依,久久流传。
加强司法守护
  每一起破坏生态的案件,都在伤害人们共同的家园。
  本次活动中,最高法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介绍说,最高法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最高法制定环境资源司法解释13部,指导各级法院全面准确适用法律,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发布环境公益诉讼等专题指导性案例27件,发布服务保障“双碳”目标等典型案例34批271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环境资源案例350余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最高法环资庭副庭长田心则发布5件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并介绍了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
  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全面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多样性司法保护,并积极参与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执法,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田心则说,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为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共赴雨林保护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田心则介绍的典型案例中,有一件恰好与西双版纳相关。云南省某州人民检察院诉胡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物种野生石斛属植物和大花万代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其生长地区为西双版纳。
  田心则说,该案中,胡某非法采摘野生植物,破坏种群结构及生境。人民法院坚持“修复优先”,引导胡某将野生兰花回植至原生境,通过劳务代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将赔偿义务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做实对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这起案件的教育警示意义十分重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高级工程师蒋宏对这起典型案例印象深刻。他曾在该案判决后,围绕案涉的两种植物参与普法活动。
  蒋宏说,随着我国对野生植物保护利用研究不断深入,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进行调整,新加入名录的物种需要重点加强法治宣传,使之为群众所了解、熟知,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伯俊宇同学是班里的德法课代表。他告诉记者说,他对典型案例中提及的大花万代兰很感兴趣,还特地搜索了一下图片。未来,他将和同学们一起守护雨林中这些珍贵的物种。
  活动中,全体同学被授予雨林法治小小宣传员荣誉徽章。
  “这次雨林里的‘法治研学’,提供了专业的法治资源,让孩子们读懂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清晰的生态法治观念,也为常态化开展法治、德育、生态教育融合提供了成熟的参考范例。”教师岩罕燕说。
  全国人大代表、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司土村委会副主任白永康介绍说,随着本地旅游的发展,许多外地朋友来热带雨林里观光,本地村民担任向导时,也仔细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事项。期待孩子们把在这里学到的知识带回家,讲给身边的大朋友、小朋友,让普法效果持续增强。
  法治为雨林筑牢安全屏障,童心为生态延续无限希望。播撒在雨林中的法治种子,正在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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