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高效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市民石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石某从事快递配送工作近十年,长期为辖区某快递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配送服务,用人单位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石某自行整理考勤打卡记录、微信工作群沟通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但因证据链条存在缺失,仲裁请求未获支持,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维权受阻后,石某向郫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开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绿色通道”,落实“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工作机制,将案件指派给律师办理。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对接当事人,细致核实取证细节,全面梳理案件经过,深挖关键证据线索。经核查,石某自2016年4月起从事快递配送工作,其间多次更换作业站点,劳动报酬以现金、微信转账等多种形式发放,社保缴纳主体在涉案快递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多次变更,用工主体认定难度大、法律责任界定复杂。在逐一固定案件证据、厘清完整案件事实后,承办律师依法向郫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庭审中,涉案企业当庭否认与石某存在劳动关系,试图规避用工责任。为弥补当事人仲裁举证不足的短板,承办律师搜集补强各类佐证材料,重新搭建举证体系,整合社保缴纳记录、长期考勤台账、历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碎片化材料,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条,清晰佐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针对涉案快递公司可能与关联企业相互推诿、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承办律师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依法向法院申请追加关联总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企业释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客观剖析诉讼风险与维权成本,提出折中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涉案快递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石某1.8万元,结清全部劳动补偿款项,石某自愿撤回起诉。至此,这起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张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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