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推动鉴定前置助力多元解纷

  “原本以为要耗费大量时间通过诉讼维权,没想到法院提前进行司法鉴定,以专业意见划定赔偿标准,无需开庭举证,短短20天便化解纠纷,省时又省心。”近日,交通事故受害人周某领取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推行的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机制予以充分认可。
  此前,周某与吴某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将吴某诉至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分流至驻院专职调解员开展先行调处。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赔付金额存在较大分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该院随即启动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机制,依托专业鉴定意见统一损失认定标准、厘清赔付依据。最终,双方依据鉴定结论达成调解合意并同步申请司法确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吴中区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工作体系,通过案件前置筛查、争议提前甄别、程序关口前移、鉴调诉流程“无缝对接”等举措,开辟“前端分流、诉中提速、全链提质”的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助力纠纷多元化解。
  该院联合区综治中心及各类驻点解纷力量,建立常态化协同处置机制,针对非诉调解过程中涉及人身损害程度、文书真伪等需要专业技术判定的争议事项,全面推行司法鉴定前置服务。当事人自愿提交鉴定申请后,由法院业务庭法官全程审核把关,规范完成鉴定事项梳理、案件材料流转等各项工作。
  为提升调解公信力,吴中区法院建立“非诉鉴定+专业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联动解纷模式,在鉴定程序启动前后同步开展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实现“以鉴促调、以证解纷”。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快速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赋予调解协议与生效裁判文书同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推动纠纷就地化解、权益即时兑现。
  以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因缺少统一的损失量化判定标准,多数案件只能转入诉讼程序。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机制精准破解这一难题,通过统一赔付标准、划定损失边界,构建“鉴定完成、争议清零、调解落地”的闭环处置模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调解未果、转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吴中区法院打通非诉调处与庭审审理衔接通道,统一非诉鉴定审查适用标准,最大限度运用前置阶段形成的鉴定意见。该院建立案卷完整移送、鉴定结论直接采信、无需重复举证的配套机制,明确非诉阶段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与诉讼程序司法鉴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严格规范重新鉴定、补充鉴定启动条件,进一步压缩审理周期。机制运行以来,经非诉鉴定转入诉讼的案件无一起申请二次司法鉴定。
  吴中区法院依托前置鉴定程序固定案件核心事实,在立案前锁定争议焦点、责任划分、实际损失等关键要素。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针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依托前期鉴定成果厘清基础事实、明确诉讼标的,便于法官集中精力研判法律适用、评判核心争议,有效精简审理流程、压缩办案时限。
  该院围绕非诉鉴定流程跟踪、质量管控、时效督办等各个环节,以制度化、台账化、痕迹化管理夯实规范化运行基础,进一步健全非诉鉴定全流程监督链条。一方面,设立专人专办专窗,落实“一次申请、一次移送、一次质证”服务标准,严格筛选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限时完成鉴材移送、委托受理等手续。另一方面,建立鉴定动态跟踪督办机制,对勘验评估、材料核查、报告出具等关键节点进行实时监管,压实鉴定机构主体责任;建立标准化非诉鉴定工作台账,完整登记案件信息,实现鉴定工作全程“可追溯、可管控、可核查”。
  非诉讼领域司法鉴定机制运行以来,吴中区法院累计受理非诉鉴定案件202件,办结129件,案件平均办理周期45天,大幅压缩纠纷处置时长。相关鉴定结果实时推送至区综治中心及各法庭驻点调解工作室,实现鉴定资源互通、解纷成果共享。今年上半年,该院非诉分流调解成功率达30.1%,先行调解成功率达58.2%,两项指标均位居苏州市法院系统前列。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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