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喀喇沁旗探索“法治护绿”路径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 本报见习记者 王志堂
□ 本报通讯员   李  静
  
  喀喇沁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南部,2019年以来,该旗森林覆盖率持续攀升至57.8%,居全市首位,并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绿色版图”持续扩大的背后,是喀喇沁旗从制度协同、执法震慑、司法修复三个维度持续发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法治保护体系,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护绿”路径。
联席会商
  喀喇沁旗西桥镇村民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杏树林地内开垦土地,种植高粱、谷子等农作物。
  发现该线索后,喀喇沁旗检察、公安、林草3部门同步响应——林草部门3日内完成现场勘验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当日同步介入。从接报到立案,用时不到一周。
  经鉴定,赵某某非法占用林地26亩。赵某某认罪认罚,主动对破坏林地进行植被恢复,补植杏树苗。如今,这片曾被开垦种粮的山坡已重新吐绿。
  “联席会商能把多家单位叫到一起,案子办起来顺多了。”喀喇沁旗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国明道出当地“法治护绿”的关键一招。
  据了解,喀喇沁旗建立生态法治保护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由旗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单位及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定期会商,通报进展、共享线索、会商疑难案件。同时配套设立“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出台案件移送衔接办法,全流程规范管理。
  2021年以来,全旗累计核实林地问题图斑226个、草原问题图斑17个,查处整改率达98.8%;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3件,制发检察建议203份,4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均获法院支持,其中1起被评为自治区级典型案例。
生态修复
  旺业甸实验林场护林员巡山时发现,有人在林场内盗伐落叶松。他立即通过“护林员—生态警务室—指挥中心”三级报告机制上报。
  不到20分钟,辖区生态警务室民警抵达现场,当场控制4名嫌疑人,查获被盗落叶松78株、油锯1把。经鉴定,被盗林木蓄积3.736立方米。
  这般雷厉风行的处置,在当地并非个例。
  喀喇沁旗对涉生态案件落实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三优先”制度,构建起一条从发现到打击的“快反通道”。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反馈周期由7天压缩至3天以内,处置率达100%。2025年以来,全旗涉生态案件刑事处罚6人,行政处罚罚款20余万元,形成有力震慑。
  比快速打击更关键的是恢复性司法。
  今年3月,喀喇沁旗锦山镇河南东村村民谢某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杨树19株、榆树15株。经鉴定,谢某非法采伐林木总蓄积8.975立方米。
  案件查办中,林草部门启动生态修复程序,责令谢某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的树木。谢某认错认罚,如今正积极履行补植义务。
  “让违法者亲手把树栽回去,教育意义比单纯罚款大得多。”喀喇沁旗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说,2025年以来,全旗督促完成补种复绿230亩,生态修复启动效率提升50%以上。
以案释法
  近日,喀喇沁旗人民法院马鞍山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现场旁听群众50余人。庭审过程中,法官当庭释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
  设立巡回审判点,将法庭搬进林区、乡村、景区,实现涉林、涉矿、涉水案件就地庭审、现场审判,组织群众旁听观摩,喀喇沁旗法院不断创新审判模式,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把庭审转化为“法治护绿”公开课。
  截至目前,全旗在重点生态区域已设立巡回审判点3个,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4场。
  针对林地权属、污染纠纷等矛盾,喀喇沁旗还培育了生态特色品牌调解室,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化解涉生态纠纷106件,成功率达99%。全旗组建生态志愿服务队伍200余人,常态化参与巡山护林、补植复绿。如今,人人护绿、家家尽责,正成为喀喇沁旗的新风尚。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3年,全旗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项目19.7万亩、退化林修复1.32万亩;林下经济综合产值突破25亿元,参与农户2000余户,户均年增收超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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