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联合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推动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8条,包括引导机构布局、完善统一登记、加快平台建设、加大能力供给、深化改革开放、拓展跨境合作、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等内容。
  在引导机构布局,促进市场要素集聚方面。优化机构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顺畅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大型企业在临港新片区集中管理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风险和承保能力精准对接。发挥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加快构建再保险市场生态。
  在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职责,督促建立完善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效能,健全再保险领域审慎监管规则。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研究建立与再保险风险相适配的监测体系。发挥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辅助监管职能,提升再保险监管质效。支持上海方面进一步优化机构奖励政策,完善专属人才政策。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建立再保险仲裁机制。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若干措施落地成效,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监管效能,稳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再保险中心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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