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恶性犯罪高发 社会改革呼声高涨

韩国计划有条件下调重罪刑责年龄

  □ 本报记者 王婉娇
  
  近日,韩国法务部与性别平等家庭部计划修订沿用73年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针对杀人、性侵等重大恶性犯罪,有条件将刑事责任追责门槛下调至13周岁。此次政策调整,源于韩国低龄恶性犯罪频发、社会改革呼声高涨等现实情况。与此同时,修法提案引发全社会激烈争议,各界围绕惩戒力度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平衡展开深度辩论,也集中暴露了低龄犯罪治理面临的司法困境。
实行重罪差异化追责
  韩联社6月28日报道,韩国法务部与性别平等家庭部已就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修订达成折中方案,拟对已施行73年的刑法相关条款作出重大调整。此次修法的核心是打破原有14周岁的统一刑责底线,对杀人、抢劫、重大性侵、群体性暴力等恶性重罪,有条件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3周岁。若该法案最终落地,将成为韩国70余年来未成年人司法领域的一次关键性制度革新。
  根据目前披露的修订方案,本次调整并非全面放宽未成年人刑事追责标准,而是秉持“重罪从严、轻罪从宽”的差异化治理原则,精准划定追责边界、细化处置标准,兼顾司法公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具体包含三大核心规则:其一,限定适用罪名,刑责年龄下调仅针对谋杀、抢劫、重大性侵、团伙暴力等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罪;其二,增设惯犯惩戒机制,未成年人若三次及以上被送入少年院矫治,将丧失刑事豁免资格,不再受原有年龄免责标准限制;其三,坚守轻罪保护原则,对于13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普通非暴力轻微犯罪,依旧以教育矫治、保护性处置为主,不适用监禁等严厉刑罚。
  韩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标准确立于1953年,14周岁的追责底线已沿用70余年。按照旧法规定,10至14周岁的违法青少年被定义为“触法少年”,无论涉案情节轻重,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仅接受社会辅导、矫治教育等保护性措施。本次拟议修订,将针对性填补低龄重大恶性犯罪的司法追责空白,破解长期以来“重罪免罚”的制度短板。
  据韩国媒体消息,该提案原定于6月30日提交国务会议审议,目前审议日程已暂缓。韩国性别平等家庭部表示,法案上报国务会议的时间表尚未最终敲定,政府内部需开展多轮闭门磋商,进一步细化条款、优化细节。
低龄恶性犯罪持续攀升
  此次刑责年龄修订提案的推出,是韩国低龄犯罪形势恶化、社会民意倒逼、传统矫治体系失效等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当前韩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鲜明的反常特征:未成年人口持续递减,但犯罪案件总量逐年攀升,且作案手段愈发恶劣、恶性案件占比持续上升,传统以保护教育为主的少年司法制度,已难以适应当下的社会治理需求。
  官方统计数据印证了韩国少年犯罪治理的严峻形势。据韩国政府及国会统计数据,警方查处的未成年人涉案人数涨幅超八成,盗窃、人身伤害、性暴力等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仅抢劫、谋杀案件略有回落。韩国法院《法院统计月报》显示,近十年韩国青少年保护类案件总量增幅超五成,2025年相关案件达51360起,其中未达原刑事责任年龄的低龄涉罪案件多达22598起,且占比仍在快速扩大,低龄化、恶性化犯罪趋势愈发凸显。
  今年3月,韩国民调机构盖洛普面向1002名成年民众开展专项调查,结果显示81%的受访者支持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韩国教师联合会针对全国8900名教师的线上调研进一步显示,96.4%的一线教师赞同修法,社会各界改革共识广泛凝聚。
  与此同时,原有少年矫治体系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倒逼制度革新。韩国警察大学行政学系教授韩民京指出,部分低龄罪犯主观恶意极强、作案手段恶劣,危害性远超普通成年犯罪,但现有矫治体系既缺乏刚性惩戒力度,也缺少专业化的心理干预与矫正重塑,导致保护处分流于形式,无法从根源遏制再犯风险。东国大学警察与刑事司法学院名誉教授李允浩也表示,少年司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少年院收容过载、人满为患。过度密集的收容管理,不仅无法实现教化改造的初衷,反而让矫治机构沦为低龄罪犯交流、效仿犯罪手段的不良场所,加剧恶性循环。
司法平衡难题亟待破解
  作为韩国70余年来首次重大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调整,本次刑责年龄下调提案引发全社会广泛热议,司法界、学术界、人权机构及普通民众立场分化,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惩戒与保护如何平衡”展开激烈辩论,暴露出全球低龄犯罪治理的共性难题。
  政策支持者以维护公共安全、坚守司法公平为核心依据,坚定支持修法。多数民众、一线司法工作者及部分法学学者认为,13周岁青少年已具备基本的是非辨别能力与行为认知水平,能够清晰认知杀人、抢劫、性侵等重罪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有条件下调重罪刑责年龄,能够补齐司法制度短板、强化法律震慑力,有效遏制低龄恶性犯罪高发态势,兼顾社会公共安全与司法公平正义。
  反对者则表示,13周岁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心智可塑性强,偏差行为多受家庭、校园、社会环境影响。相较于严苛的刑罚惩戒,源头性的教育矫治、心理干预、环境整治才是治理低龄犯罪的根本路径。将低龄未成年人纳入刑事追责体系,容易使其背负罪犯标签、陷入身份固化困境,彻底丧失改过自新的机会,反而会提升再犯罪概率,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长远治理。
  韩联社、《首尔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则聚焦政策落地实效,呼吁政府摒弃“重立法、轻配套”的治理模式,同步加大财政投入,搭建专业化少年法庭,升级少年矫治机构硬件设施与专业人员配置,完善配套矫治体系,避免新法流于纸面、难以落地。
  此次修法争议,折射出现代社会低龄犯罪治理的普遍困境:单纯下调刑责年龄、强化事后惩戒,仅能起到短期震慑作用,无法从根源消除低龄犯罪乱象。韩国各界普遍认为,即便该法案顺利落地,也需同步完善前置化、源头化治理体系,健全家庭监护干预、校园法治教育、问题少年心理矫治、社会帮扶救助等配套机制,持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压实各方监护责任、强化法治价值引导,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低龄犯罪高发难题,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双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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