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以“全流程”家庭教育指导护“未”成长
□ 本报记者 唐 荣
□ 本报通讯员 张建国
“父母争吵造成的心理创伤,远比离婚本身对孩子伤害更深。我们不能只判分合,更要修复破碎的亲子关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少年家事审判法官陈璟,在复盘一起涉及自残行为的离婚案件时深有感触。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龙岗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实地感受该院以家庭教育指导为抓手,贯通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用司法温情修复家庭关系、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基层法治实践。
龙岗区及大鹏新区常住人口近500万,庞大的家庭基数背后潜藏着监护缺位、亲子矛盾等各类隐患。龙岗法院创新构建分层干预、全链条帮教、多元联动的工作体系。
少年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王婷介绍:“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核心在于跳出‘一纸文书一发了之’的浅层模式,坚持一案一评估、一户一方案,区分家庭监护缺失的轻重程度实施分级精准干预,同时联动社会力量打通司法服务延伸通道,真正实现‘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
婚姻纠纷极易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创伤。龙岗法院建立“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同步介入机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同步开展家庭教育疏导,将修复亲子关系作为重要标尺。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原告中途突然申请撤诉,承办法官陈璟察觉异常,经沟通得知二人的婚生女小彤因不堪父母长期争吵,选择割腕自残,试图以极端方式挽留完整家庭。女孩坦言身体疼痛才能暂时忘记内心煎熬,而父母长期沉浸在两人的矛盾之中,忽略了孩子的崩溃情绪。
对此,办案团队没有简单准许撤诉或直接判决,而是同步启动三方联动帮扶:由心理咨询师进行持续干预,法官同步对原被告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告知离婚不等于剥夺父母之爱,即使夫妻分开也必须保障对未成年人的情感陪伴。最终案件调解离婚,双方承诺常态化陪伴、共同关爱女儿,小彤逐步走出阴影回归校园。
记者了解到,2024年至今,龙岗法院已在庭审、调解阶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0余人次,从源头化解了大量因监护失和引发的未成年人心理危机。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位突出的难题,龙岗法院创新推行“司法判决+家庭教育指导令+全程回访帮教”闭环机制,对监护失职家长实施刚性约束和全程跟踪,着力破解“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痛点。
在校生小伟无证骑行摩托车致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综合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适用缓刑。案件审理中,王婷发现,小伟法治意识薄弱的根源在于家长长期疏于管教,当庭释明监护法定责任,并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司法社工制定阶段性帮教计划。多次回访中,小伟主动断绝不良社交、遵守交通规则,其父母也坦言过去只会简单打骂孩子,如今学会与孩子平等沟通交流,家庭氛围得到彻底改善。
另一案例中,初中生小刚自幼母亲出走,父亲长期务工,由祖辈粗放照料,因缺乏正确引导走上盗窃道路。法官对其父亲开展专项家庭教育训诫,明确监护不止物质供养,陪伴、心理疏导和行为约束均属法定义务,并定制长期家庭教育方案。监护人对此深刻反思,调整务工安排,全程跟进孩子学习交友,有效扭转了行为偏差。
2024年以来,龙岗法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社工个案辅导70人次、实地回访69人次,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责任告知书8份、告诫书2份,以刚性司法文书压实家长监护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指导绝非法院“单打独斗”。龙岗法院主动向外延伸职能,搭建跨部门协同指导平台,推动指导走出法庭、走进社区校园。2024年5月,法院与区妇联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和家事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心理专家、家事调解员资源,实现司法刚性约束与妇联柔性疏导优势互补。
2026年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法润家禾”工作室、王婷工作室获评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在普法现场,不少老年群众咨询隔代抚养难题,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释法,厘清祖辈协助教育的权责边界,提醒他们杜绝溺爱或放任,群众反响热烈。
同时,法院联动公安、检察、教育、团委、司法行政等部门,落实法治“五进”机制,选派11名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院部及7处法庭设立青少年保护基地。近5年来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0余场,发放普法读本和宣传册近3万份,覆盖数十万家长和未成年人。“五进”项目获评广东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
龙岗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惠奕说:“下一步将持续深耕家事少年专业化审判,牢牢守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底线,不断完善‘审判修复、分级干预、多元共治’工作模式,以刚性司法约束和柔性家庭教育指导,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让法治温情浸润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