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更加注重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功能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蒲晓磊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在总体思路上,修订草案主要把握三点: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推动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强调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功能,强化监管职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协调,对标金融法草案,并与金融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定位,提升中国人民银行履职效能。
修订草案共8章54条,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充实中央银行工作总体要求。落实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
完善中央银行基础管理制度。根据实践,补充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地位。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依法制定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等规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宏观审慎政策,开展宏观审慎管理。
充实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市场、票据市场、有关金融基础设施等的监管职责,规定其可以根据情形采取逆周期、跨周期调节等措施,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提升中央银行监管有效性。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金融机构等有关主体执行货币政策等行为的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设置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此外,增加域外适用条款和阻断、反制措施规定。
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于2004年施行,多年来在保障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