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深化“监督一张网”平台运用
人大监督从“单点发力”向“系统集成”跃升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曹秋秀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各专工委“监督一张网”问题报送及督办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健全监督成果转化、审核把关、闭环督办、贯通协同、考核问责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人大监督从“柔性”向“刚柔并济”转变、从“单点发力”向“系统集成”跃升,持续提升新时代人大监督治理效能。
据了解,海南省“监督一张网”平台自2023年运行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出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监督一张网”问题收集报送及整改反馈暂行办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运用“监督一张网”平台工作办法》,各专工委依托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等监督履职,常态化梳理报送监督问题,平台赋能监督、联动协同的作用初步显现。针对前期部分单位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问题提炼不精准、成果转化不主动、“应上尽上”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意见》聚焦短板弱项,细化完善全流程工作规范,全面压实监督工作责任。
《意见》明确,各专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监督一张网”平台的中枢赋能作用,将平台运用纳入年度监督工作总体部署,杜绝“为报送而报送”,切实把监督履职中发现的各类治理难题、民生痛点、需要其他主体协同解决的问题,通过平台归集流转,落实“应上尽上、应转尽转”工作要求。
在监督成果转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常态化转化机制,要求各专工委在每项监督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研判会,对监督成果进行问题化、清单化转化。重点聚焦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跨领域跨层级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治理难题、多监督主体未形成合力的问题、群众和代表集中反映但长期未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梳理上报。
为破解“不会找、找不准”难题,《意见》提出建立“双审核+业务指导”机制。各专工委落实专人初审、负责人签批制度,平台工作专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材料复核,对不合格材料退回补正、对需移送线索进行精准指导。
在整改督办环节,《意见》提出构建全督办反馈与整改跟踪闭环,实现问题报送、转办、督办、整改、评查、考核闭环管理。责任单位整改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原报送专工委,由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成效评查并作出星级评价。对整改不达标的问题退回重办,重办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原时限的50%,且最长不超过3个月。针对人大机关自身牵头整改事项,要求专工委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并留存完整佐证资料,实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为凝聚监督合力,《意见》强调要深化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各专工委开展监督工作前,可依托平台查询相关领域存量问题线索,避免重复监督、无效监督;主动吸纳审计、财会、统计、司法等监督主体的监督成果,精准锁定监督重点;积极跟进自身报送转办问题的办理进展,必要时提请专班协调召开贯通协同会商会,统筹多方力量联动破解治理难题。
此外,《意见》提出建立责任追究与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追责问责、记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按期完成工作的可依规报备,不简单以数量论优劣,聚焦问题实质性整改、监督实效实质性提升。
据了解,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用“监督一张网”平台为抓手,持续打通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壁垒,健全全链条监督闭环体系,切实把人大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