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履职有力度 为民服务有温度
记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张瑜
□ 本报记者 邓君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我在诉。”这是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瑜常挂在嘴边的话。
从检十余年,她从一名怀揣“法律梦”的青涩学子,成长为斩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第一名殊荣的检察尖兵,用忠诚与担当诠释了一名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种下理想的“种子”
2011年,张瑜从中山大学毕业后,带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如愿考入检察机关。谈及梦想的起点,张瑜笑着说,那是小学六年级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控辩双方》——“公诉人无畏艰难、维护正义的形象让我深深痴迷,那时就在心中种下了理想的‘种子’。”
理想丰满,现实却给她上了深刻一课。入职后第一次出庭,面对一起简单的盗窃案,初出茅庐的她被辩护律师“怼”得词不达意。回程路上,她望着窗外灯火,第一次怀疑自己的选择。
“第一次开庭能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当初还不如你呢。”资深检察官的安慰给了她不认输的勇气。从此,她成了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个人。背包里的法律工具书重达十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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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记忆,她把法条抄录在小卡片上,《刑法一本通》的重点条文烂熟于心,笔记本密密麻麻记了近10万字。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张瑜代表广东省参加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从全国132名优秀检察官中脱颖而出,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创造了广东检察机关参赛历史最好成绩。“我的成长离不开当年那粒理想的‘种子’,更离不开这身检察蓝所承载的信念力量。”张瑜说。
撑起法治的“蓝天”
“要让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张瑜常思常新的职业信条。
2019年,她牵头办理一起重大涉黑专案。主犯彭某某系刑满释放人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某村党支部书记,横行乡里达11年之久。村民建房要送钱,外来车辆要交“过路费”,百姓敢怒不敢言。
调查取证阶段,一些群众“谈黑色变”。张瑜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这股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她和专案组成员多次深入现场,会同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从53个方面引导侦查,制作了24万多字的审查报告。最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案子办完了,张瑜并未止步。她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助推该村一步步转变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回访时看到乡亲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张瑜坚定地说:“只要有这身检察蓝,就绝不能让恶势力黑了老百姓的天。”
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2019年,她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是两个刚满20岁、在工地“搬砖”的小姑娘。两人路过一家店铺,“顺手”搬走了电缆。提审时,一个小姑娘哭着说:“我从小是奶奶带大的,能不能别把我犯错的事告诉奶奶?”
“这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法律是可以提起公诉的。但是,我们的工作是否仅限于惩戒犯罪呢?”考虑到二人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诚心悔改,张瑜从挽救她们的角度出发,主动联系双方,促成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依法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建议。
在宣布免予起诉时,两个小姑娘反复追问:“是真的吗?”走出看守所,雨过天晴,阳光照亮了她们的身影。
践行为民的“初心”
“办案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必须怀着敬畏之心。”张瑜承办的千余件案件,均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
在一起精神病人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害人是一名年轻母亲,留下两个年幼的女儿。按照程序,对精神病人提出强制治疗的申请即可。但张瑜翻阅案卷时注意到这个家庭的困境,主动走访发现,被害人家庭贫困,母亲患癌、姐姐残疾。
张瑜坐不住了。她依法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司法救助,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3个月后,她收到一封叠成心形的信,稚嫩的笔迹写着:“谢谢您,张阿姨。”那一刻,张瑜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检察官,我的工作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瑜说。
2022年,张瑜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她用行动证明:心中有理想,脚下有力量;心中有人民,司法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