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康法院组建特色调解室多元解纷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书永
在河南省太康县,提起张爱梅,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说:“她人真好!这么多年光困境孩子就资助了十几个。她说话,我们心服口服!”
张爱梅曾获“河南好人”“周口市道德文明使者”等称号。如今,她是太康县人民法院首批聘任的“好人调解员”。
王某拖欠李某工钱5000元,李某讨要无果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委托张爱梅组织调解。张爱梅充分了解案情、倾听双方诉求后说:“咱们做人就是要诚实守信,欠不欠、欠多少,你们双方都清楚。”在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案结事了。
“太康县道德底蕴深厚,先后有近百人荣登好人榜。今年3月,我们立足本地文明资源,成立‘好人调解室’,首批聘任张爱梅、薛华杰、王桂芳、张磊落4名深受群众爱戴的‘好人’为‘好人调解员’,创新推行‘好人调解+法官指导’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好人调解室’已参与先行调解案件97件,覆盖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等基层高频纠纷,群众认可度与满意度持续提升。”太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彬介绍说。
“好人调解室”是太康法院在多元解纷中打造的特色调解品牌之一,注重以德行润法,用诚信暖民心,而“银发调解室”则发挥退休法官的专业作用,高效化解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太康某物业公司与业主钱某因物业费缴纳产生纠纷。法院立案后,将该案分流至“银发调解室”,由退休法官李天灵主持调解。刚开始,双方分歧较大。李天灵先听取钱某的诉求,厘清其因物业服务细节不满而拒缴费用的症结,再向物业公司释法明理,阐明提升服务质效、增进业主满意度对企业长效发展的积极意义。他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与群众工作技巧,既讲法理,又说情理,推动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业主当场足额缴纳欠费,物业公司同步申请撤诉,案件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履行。
今年以来,太康法院组建由退休法官组成的“银发调解室”,充分发挥老法官法律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娴熟的优势,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203件。
“‘好人调解室’与‘银发调解室’同向发力、优势互补,聚力构建‘法理为纲、情理为桥、道德为魂’的多元解纷模式,推动物业、劳务、邻里等民生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王洪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