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法院巡回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案
本报讯 记者王莹通讯员周琦琦叶诗璇 近日,在“万里茶道”闽北重要水上集散地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磨下村,建瓯市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村口,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该案由建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仲铭担任审判长,依法组建七人合议庭审理;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志远出庭支持公诉。
2025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为食用野味多次前往山场猎捕野生动物,共计猎捕赤麂4只、白鹇2只、领角鸮1只、华南兔1只。案发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合议庭依法当庭宣判,对二被告人数罪并罚:判处徐某甲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徐某乙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依法没收案涉枪支、弹药、捕猎工具及动物残骸,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生态价值损失37080 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表示,建瓯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身边,以真实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打通了生态司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深入村落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该案现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敬畏法律、守护山林、善待野生生灵,携手守护“万里茶道”畔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