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学术自信 构建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
□ 施新州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丛书》推出了一部重要著作——支振锋教授的《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浮现》(以下简称《浮现》)。该书围绕中国法理学的基本渊源、历史沿革、实践探索、理论研究、发展趋向,清晰地勾勒出其发展脉络,系统阐释了中国法理学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除了序言、后记,全书共七章,分别是“法理源流”“理论使命”“时代课题”“概念体系”“理论创新”“理论竞争”和“中国法理”。
立意高远
之所以说《浮现》这部专著立意高远,首先,作者围绕“什么是法理学、什么是中国法理学”这一“元问题”展开,希望为中国法理学研究以及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探索路径。
其次,作者从高维视角审视法理学理论研究现状进而深刻“内观”“自检”,正是这一深刻自省,才认识到法理学研究中存在的两个极不对称的研究现象,一是对现实政治话语研究的不足,即表现为在所谓阐释上仅作“浅表的复述”;二是对西方法哲学和法律思想史的“鹦鹉学舌”,即表现为在所谓研究上沦为“寻章摘句老雕虫”。这一学术批评将这一脱离中国实际的法理学研究称之为“盆景化的学术研究”,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法理学缺乏自主性的根源。
再次,作者从历史维度审视“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传承、价值观念”并与“哲学或思想史交织融合在一起”,找到了中国法理学的“根脉”。
最后,作者观照到中国法治发展在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上所呈现的特点,为中国法理学研究找到了“实践依托”,要通过“秉持坚定的文明主体性”实现中国法理学的自主性。
构思精巧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浮现》开篇通过对知识考古、学理引进、实践提炼三个层面分析了“法理源流”,层次鲜明、层次递进,清晰呈现了中国法理学“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场域”。
紧接着,从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法理文脉”传承到对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政道法理”的阐明,再从对实践智慧的总结到具体问题的回应,既注意到人才梯队培养又观照到文明交流互鉴,系统陈述了中国法理学的使命。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虽然植根于具有特殊性的本土经验,但仍然要淬炼出具有一定解释力与启发性的概念、命题或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性的中国法治实践理论,为丰富人类法治文明图景作出贡献”。
于是,作者顺理成章地提出“推进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时代课题,并对概念体系进行了分析,提出中国法理学的标识性概念,诸如“政法”“法治体系”“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在对“理论创新”和“理论竞争”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最后落脚到“中国法理”并指出,“中国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法治道路,这是中国法治的突出特征”,只有守护中国法理学研究的魂脉、壮大其根脉,回应重大实践问题,把握法治建设规律、紧跟数字文明时代步伐,才能构建出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
视野宏阔
“一个国家的法理,本质上是其特定法治实践经验的系统化、理论化总结。”《浮现》通篇贯穿比较分析方法,将中国法理学的自主性及其知识体系建构置于中西文化比较的宏大背景之下,从历史到现实,娓娓道来,时而精微之处探幽,时而广袤空间排陈,起伏有序、张弛有度。在系统阐释新时代中国法理学的理论创新之前,客观陈列了西方法理学“三大学派”的理论贡献。通过比较,视野开阔了,才能紧紧抓住核心问题。正如作者所指出的,构建中国自主法理学知识体系“决不是闭目塞听、决不是盲目排外、决不是封闭僵化,而是知道自己是谁,根在哪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书如其人,支振锋教授二十余年深耕法理学,厚积薄发,方成此著。针对中国法理学界在西学引介与消化过程中存在的某些不足,若无自我批评的勇气与包容平和的胸怀,难臻此境。书名中用“浮现”这一极具画面感的词汇隐喻了中国法理学自主发展的初步阶段。我相信,这样的学者会越来越多,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也会越来越快。正是因为处于“浮现”的初始状态,还有些内容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呈现,这就给这本书留下了不足或有待拓展的地方。例如,在“概念体系”这一章里,对中国法理学核心概念的构建,尚未观照到中国法理学史尤其是古代政治法律实践及其价值内涵的概念提炼。再者,尽管在标识性概念中提到依规治党,但对于“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未加深入分析。当然,中国法理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作者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