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法院柔性执结家事抚养权纠纷

□ 本报记者   唐荣
□ 本报通讯员 肖丹 邵李鸣
  
  “肖法官,太感谢您了!孩子们终于能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了。”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肖丹收到一名抚养权执行案件当事人林强发来的照片和致谢信息,照片里两个孩童正与家人围坐用餐,气氛其乐融融。谁能想到,就在半年前,林强与孩子相见尚困难重重。
  2022年,林强与徐敏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大儿子文文由父亲林强抚养,小儿子龙龙由母亲徐敏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后,徐敏未遵守调解协议,擅自带走两个孩子,拒绝将文文交由林强抚养,并将文文学籍迁至外地。
  2024年下半年开始,学校多次向林强反馈,文文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多动明显、学习困难等问题。原来,徐敏独自照料两个孩童精力有限。林强多次提出接回文文照料,均遭到徐敏拒绝,亲子隔阂日益加深。无奈之下,林强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法交付文文抚养权。
  肖丹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抚养权归属属于人身权利执行范畴,区别于普通财产、行为执行案件,司法实践中不宜对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也需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权益,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为避免刚性执行伤害孩子、激化家庭矛盾,肖丹决定摒弃简单机械的执行方式,以柔性调解化解双方心结、修复亲子关系。
  肖丹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沟通案情,发现两人互不认可彼此的抚养能力,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分歧巨大。为查清实情、倾听双方诉求,法官组织当事人及两个孩童前往法院家事执行工作室当面调解。调解现场,林强陈述,离婚调解协议明确约定大儿子文文由其抚养,但对方拒不履约,长期阻隔父子相见。徐敏则辩称,林强日常工作繁忙、疏于陪伴孩子,校方多次联系均未回应,无法尽到抚养责任,因此不愿交付孩子抚养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现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法官依托家事审判特色机制,安排心理咨询师在互动观察室通过沙盘游戏疏导两个孩子心理状态。肖丹蹲下身耐心询问文文的真实想法,面对法官的询问,年少的文文面露纠结,坦言既依恋母亲和弟弟,又思念父亲,亲情两难抉择让自己无从取舍。
  了解孩子真实心声后,肖丹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针对徐敏,法官耐心阐释,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陪伴,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压力繁重,父亲参与抚育能够分担压力、完善孩子成长陪伴体系,更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针对林强,法官细致劝导,离婚不应阻隔亲子亲情,若采取强硬执行手段,极易导致孩子产生分离焦虑,加剧心理创伤,违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肖丹顺势提出调解思路,建议双方摒弃“争抢孩子”的对立思维,秉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结合孩子意愿、双方生活现状重新协商处置方案。这一思路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
  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个孩子抚养权继续由母亲徐敏享有,最大限度尊重孩子的生活习惯与情感依赖;徐敏无特殊情况需全力配合林强在周末、节假日探望陪伴孩子;林强按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并承担文文后续医疗、教育相关开支。该方案既有效缓解了女方独自育儿的压力,也保障了父亲的探望权,修复亲子联结,全方位兼顾各方诉求与未成年人成长权益。
  肖丹提醒,离婚后涉及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纠纷时,父母双方应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充分考量孩子的身心需求和情感依赖,提出妥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难以自行达成一致,可以申请综治中心、社区居委会、民政、妇联等单位居中调解,切忌将孩子作为争夺的“筹码”或采取过激手段强行争抢孩子抚养权,以免给孩子造成二次心理创伤。
  “家事如天,责任如山。南山法院持续深耕家事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判改革,于2022年2月挂牌成立家事执行工作室,创新构建以执行和解为主,心理辅导、释法说理、执行威慑为辅的专业化家事执行模式,实现家事执行案件高效办理、实质解纷。截至目前,工作室已办结探望权、抚养权、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家事案件225件,以司法之力守护家庭和睦,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南山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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