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古遗址专属法治屏障

  □ 朱爱琳

  我是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近日,我来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的寨沟遗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文化和遗产司法保护基地”,这里正在举行一场涉案文物移交当地博物馆专项活动。看着眼前的司法保护基地,我感到很欣慰……
  2014年10月至2020年5月,数起盗墓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陈某、梁某等人结成盗墓团伙,跨榆林清涧、延安吴起两地流窜作案,他们分工明确、手法隐蔽,盗掘商周、战国至秦汉时期多座古墓葬。他们粗暴凿开墓室、盗取珍贵文物,事后刻意掩盖罪证,持续六年的疯狂盗掘,让大量极具历史、艺术和科研价值的文物流失,千年古墓遭到严重损毁。
  盗墓团伙所盗之物很快流入文物黑市。西安古玩店经营者刘某长期混迹于文物黑市,专门非法收购该盗墓团伙及其他不法分子的出土文物,几经法院判决承担刑事责任,仍屡教不改。他明知文物来路非法,仍高价收购、隐秘倒卖,这次涉案金额高达2008万元。
  面对在案客观证据,到案后的刘某不思悔改,仍编造谎言,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庭审现场,刘某心存侥幸、态度顽固、拒不认罪。其全程“零口供”的抗辩态度,给案件审理带来极大挑战。
  “零口供绝不等于零证据,必须要查清案件事实、严密梳理取证链条,绝不能让不法分子靠抵赖逃脱制裁。”作为主审法官,我在案情研讨会上明确表态。
  “必须沉下心来,逐页翻阅案卷、逐个核查细节、逐项甄别全部证据!”秉持着守护历史文脉、严惩文物犯罪的初心,我要求合议庭全体人员啃下本案这块“硬骨头”,确保不遗漏任何关键细节。
  为突破案件难点,我们创新采用了“口供印证+混同辨认+细节还原”的全新取证模式。依托多名同案被告人的辨认笔录、完整的犯罪事实供述、真实可查的银行交易流水等一系列客观证据,层层拆解案件疑点,逐一核实细节,一点点补齐证据短板,筑牢了一套严密完整的证据体系,彻底锁定了刘某巨额倒卖文物犯罪的全部事实。同时,结合刘某古玩从业者的特殊身份、认知能力、隐秘的交易方式及千万级的涉案金额,合议庭最终依法认定其倒卖文物罪名成立,且情节极其严重。
  法台庄严,国徽高悬。2025年3月27日,法庭之上,作为审判长,我当庭庄严宣判:“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文物系盗墓所得仍予以买卖,造成重大且难以弥补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遂以倒卖文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法槌铿锵落地,彻底击碎了刘某的侥幸妄想。
  一纸判决虽然严惩了犯罪,但司法守护文化遗产并未止步。返程途中,我心想:“办理文物案件,不只是追求司法的公正裁决,更要扛起责任,拼尽全力守护好这些珍贵的历史遗存。刑罚只能治标,遗址修复、文脉传承才能治本,司法守护不能止步于一纸判决。”
  为此,我主动联动文物保护部门,推动对涉案遗址的专业化抢救性发掘,最大限度挽回文物损失、保护遗址本体,案发地寨沟遗址也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和第六届“全球十大重大田野考古发现”。
  更加喜人的是,公安、检察、文物保护等多方力量联合在寨沟遗址核心区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成为现实,为古遗址筑牢专属法治屏障。
  2025年3月28日,刘某案宣判翌日,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身处由自己发起设立的基地,抚摸着新立的司法保护碑,我的内心感慨万千:“文物司法既要严打犯罪,更要聚焦源头治理、系统修复。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践行新时代文物保护方针、以法治护航千年文脉的生动实践。”
  作为陕西首批环资审判法官中的一员,“以法为盾、以护为责”一直是我的理念。今后,我会用实实在在的审判实效,让点点法治微光汇聚成磅礴的守护力量,稳稳托举中华民族千年不绝的文化根脉,让上古文明与珍贵遗产,在法治的护航下岁岁相守、代代相传。
  (作者系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本报记者孙立昊洋、鲍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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