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保护红线 守住安全底线
泰安构建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链条法治保护体系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吴允峰 边炳玲
6月5日上午,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泰安市主场活动暨肥城市考古前置发掘成果展在肥城市民中心启幕,活动现场专门布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普法专栏,通过条文宣讲、政策解读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推动文物保护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此次普法活动与文博场馆阵地有机结合,让群众在参观文物展览、感受历史文化的同时,更加直观地了解文物保护利用的法律要求、责任义务,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创新形式载体,推动普法宣传与文物保护、非遗传承等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历史文脉。”肥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张锐说。
泰安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富集、底蕴厚重,遗产保有量位居山东省首位。其中,泰山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是中华民族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
近年来,泰安市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构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链条法治保护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好文化和自然遗产。
良法善治是文化遗产传承的制度基石。泰安市立足市域遗产保护实际,持续完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以精准立法夯实保护根基——出台《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以特色立法加大对泰山石刻、泰山赤鳞鱼、泰山古木等独特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对破坏泰山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管处罚,将保护范围扩展至泰山周边区域,实现了对泰山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出台《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以专门立法划定遗址保护红线。稳步推进《泰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现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此外,组织编制泰山、戴村坝保护规划,将《齐长城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最严格用地与建设管控要求,从源头补齐遗产保护制度短板。
刚性执法是守住遗产安全底线的关键抓手。泰安市持续织密常态化监管网络,以精细化执法守护遗产安全。如全面禁止私采、兜售泰山水,依法关停取缔售卖点41处,泰山名泉大众泉沉寂60年后成功复涌。开展文物古迹保护专项活动,连续实施600余项保护维修工程,健全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体系。
泰安市创新司法保护模式,打造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泰山样本”。通过设立泰山保护检察室、“泰山云法庭”、岱顶派出所、南天门司法行政工作站,健全泰山融合保护工作体系。建立“生态警长”机制,设立景区、山林、湖泊等“六类警长”,构筑泰山保护“金盾”防护网。打造“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检察机制,构建起生态保护大格局。创新“三合一”司法审判模式,打造“泰青安澜”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筑起司法“防护林”。
连日来,泰山景区红门管理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系统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制作《筑牢文物保护法治防线》普法课件,选取全国文物违法典型案例深挖成因、复盘教训,用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引导一线管护人员知边界、明权责、守法规。同时,管理区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巡查、现场管护全环节,落实隐患早排查、早预警、早整治闭环机制,推动普法成果转化为文物安全治理实效。
普法赋能,守护同行。
近年来,泰安市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普法宣传进景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从“旁观者”变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参与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