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省级立法在沪落地

立法护航青年与城市发展双向奔赴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张海燕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城市与青年最好的模样,莫过于双向奔赴、互为成就。
  6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省级立法,《决定》通过刚性法治规范、系统制度设计、全方位服务升级,护航青年与城市发展双向奔赴,构建起青年与城市共生共荣、双向赋能的全新发展格局,为全国各大城市推进青年友好型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法治化实践样板。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阎锐介绍,《决定》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青年就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安居保障、婚恋养育等重点领域,营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生态,推动上海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上海更有为,为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增添动力活力。
专项立法回应青年期待
  青年是城市最鲜活的生产力、最核心的未来力量,但以往青年服务多为阶段性、部门性政策举措,稳定性、持续性不足。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婷婷指出,《决定》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青年发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回应青年的急难愁盼,优化青年成长环境,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劲青春动能。
  《决定》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青年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实事项目。
  “上海市完成省级青年发展型城市专项立法,标志着超大城市人才发展理念的根本性升级。”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邓智团指出,如今城市发展已经从单纯的“引才聚才”,转向全方位“育才留才、赋能成才”,通过法治化手段统筹城市公共资源、产业资源、社会资源,系统性降低青年在城市发展中的制度成本、生活成本、成长成本,能够真正实现城市为青年铺路、青年为城市赋能的良性循环,是现代化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人性化治理的重要创新。
  “上海市不仅在精准回应青年的急难愁盼,更在系统性地构建全周期、全链条的发展体系。”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开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孙慧一直在积极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立法工作。在她看来,这部立法是宏观导向性、倡导性的,其最大的意义是给了青年一份安全感和踏实感,让他们感受到立法部门、政府部门在认真回应他们的期待。
法治保障就业创业需求
  青年立业是青年扎根城市、融入城市、奉献城市的核心基础。《决定》立足青年就业创业实际需求,出台一系列精准、务实、可落地的法治保障举措。
  《决定》提出构建覆盖青年就业全过程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充分挖掘制造业、服务业等岗位吸纳青年就业潜能,统筹新兴产业、新技术应用场景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创造更多有利于青年实现价值的职业机会。
  “就业创业是青年在大城市生存发展的首要刚需,也是青年城市归属感、获得感的重要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包蕾萍认为,此次立法将青年就业创业扶持、创业容错机制、青年人才破格使用、青春经济培育等内容写入法条,让零散的惠青政策变成稳定的法治保障。尤其是青春经济法治化培育,既为青年开辟了全新创业赛道,又为城市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注入青春动能,实现青年成长与城市发展双向共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炜表示,下一步,将紧扣《决定》要求,聚焦青年就业创业难点堵点,强化政策的落地与前瞻,研究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青年发展环境。通过开发更多适配青年的优质岗位、加大青年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强化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赋能、提升青年就业服务精准度等举措,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青年发展环境。
开门立法聚焦现实难题
  上海作为我国超大城市之一,除就业外,青年在住房安居、养育照护等方面也面临诸多现实压力。《决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性破解这些难题。
  安居保障方面,《决定》提出,要优化青年安居政策,完善覆盖青年求职过渡期、发展起步期、稳定发展期的多层次安居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租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青年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降低青年安居成本。
  养育照护方面,《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措施,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提高生育保险待遇,鼓励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同时,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健全小学生爱心暑(寒)托班服务机制。还要推动落实陪护假、带薪年休假等制度,为青年开展家庭照护提供支持。
  为防范压力可能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决定》提出,要健全青年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优化心理健康服务供给。
  据了解,为全面聚焦青年痛点堵点问题,《决定》制定过程中全程坚持开门立法,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各类青年群体代表的意见建议,收集青年真实诉求。
  东华大学学生俞珂颖对此深有体会。“在意见征询时,我提出希望增加关注青年人身心健康方面的条款,这一建议最终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这让俞珂颖感受到了上海珍视青年的诚意与担当,这部惠青立法的施行也让她对今后在上海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看来,《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实现了青年民生保障的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往住房、托育、心理服务多为阶段性惠民政策,本次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大幅提升了青年权益保障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有效缓解了超大城市青年的生存焦虑与发展焦虑,让广大青年能够安心就业、安心创业、安心安居,真正做到在上海扎根成长、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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