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二〇二五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组织者被判担责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张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5)》《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5年)》及10件2025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案例“程某某非法狩猎案”中,程某某在网络平台上购买捕兽网、特制金属箭、无人机等物品,通过给无人机加装红外热成像设备、在发现野生动物后释放金属箭或者捕兽网的方式非法狩猎。经鉴定,程某某所使用的捕兽网是禁止使用的粘网类诱捕工具。程某某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此类新型犯罪,向社会明确传达了无论犯罪手段如何翻新,只要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的鲜明司法立场。案例“欧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欧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稀土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人民法院对欧某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决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等共计2300余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司法守护国家资源安全的坚定决心。
人民法院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妥善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权益。案例“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某旅行社等9家公司和苏某,分别在网络平台持续发布有偿组织到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的广告信息,通过提供专车接送、领队向导、野外餐食等方式,组织1292次共6775人次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非法穿越组织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引导公众依法安全有序开展户外活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防范非法穿越带来的生命安全风险。
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禁止令、行为保全、公益诉讼等司法措施,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红线,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案例“某局不履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某行政机关将执法过程中查获的8艘“三无”船舶集中停泊在当地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水域,长期搁置缺乏维护监管,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查扣“三无”船舶的行政机关负有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判决履职整改,推动及时拆解处置“三无”船舶,消除污染风险,司法守护饮用水源地与流域生态环境。
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司法保障,努力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