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矿工生命安全“头顶”大事

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

  □ 本报记者 蒋起东
  
  顶板灾害是矿山常见的重大灾害之一,顶板管理贯穿矿井全生命周期,线长、面广、点多,无处不在,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工程,也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更是关乎每一位矿工生命安全的“头顶”大事。
  近年来,矿山顶板事故居高不下、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和制约矿山安全生产整体形势。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实矿山企业顶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遏制矿山顶板事故多发势头,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知》指出,截至5月7日,今年全国矿山发生顶板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分别占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32.7%和36.2%,其中顶板类较大事故起数占较大事故总数的80%,反映出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空落虚、关键环节漏管失控、现场管理缺位混乱等突出问题。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庭就《通知》进行解读时表示,针对以上问题,《通知》对矿山顶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坚持超前预防为根本导向,从制度体系、关键环节、现场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矿山企业作为生产活动的直接谋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通知》围绕明制度、压责任、严奖惩,对矿山企业顶板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健全矿山顶板管理制度方面,《通知》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健全落实顶板分级分类管理、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巷道巡回检查和井巷维修制度,支护材料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等。
  在压实顶板管理主体责任方面,《通知》明确了从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区队班组,直到一线岗位作业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
  《通知》指出,要指导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强采煤、掘进、地质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足额保障顶板管理安全投入。《通知》还鼓励矿山企业实行巷道包保责任制,明确主要巷道包保责任人及其责任,定期开展巡回检查。
  在建立健全考核奖惩长效机制方面,为有效发挥奖优罚劣作用,《通知》明确指导企业把顶板管理纳入年度考核“硬指标”,对在排查隐患、杜绝“三违”、化解险情等方面干得好的班组或者个人,给予重奖激励;对制度不执行、支护不达标、违规作业的,严肃处罚问责,正反面协同发力考核,力求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位。
严管严控重点环节
  据了解,矿山顶板管理广泛分布在采掘、支护、井巷维修、特殊地段施工等多种作业场景,风险点位多、管控链条长、管控难度大。
  《通知》紧盯地质保障、支护设计、采掘作业、井巷维修、过构造带破碎带、过老空、过淋水区、施工托顶煤巷道、关键工序作业9个环节,明确严管严控措施,不留死角。
  “地质不清是顶板事故的先导因素,只有提前摸清断层、破碎带、应力区等隐蔽致灾因素,才能从源头把准风险、精准施策,避免‘盲人摸象’式施工。”张瑞庭表示。
  《通知》指导企业常态化普查隐蔽致灾因素、开展顶板岩性探查与地质预报,配齐地质专业力量,切实强化地质保障作用。
  支护不合理、参数不匹配是顶板垮落的重要诱因。在支护设计环节,《通知》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一巷一设计”,特殊地段编制专项支护设计,非煤地下矿山要规范支护参数、推广柔性支护和充填采矿法,从设计源头杜绝先天隐患。
  采掘、巷道维修现场作业不规范、空顶冒险作业、“前掘后修”“多段并修”是顶板事故的“重灾区”。在采掘作业、井巷维修环节,《通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敲帮问顶、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要求规范采掘与采空区处理,严格遵循“先支后修、由外向里、先顶后帮”原则实施巷修,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通常会造成顶板破碎,在此区域掘进作业时采用一般支护措施往往难以保障安全。在过构造带破碎带环节,《通知》指导企业先评估直接通过能否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的坚持“先治后过”,采取注浆加固等措施强化支护并延伸防护范围。
  在过老空、过淋水区等其他4个关键环节,《通知》也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管控措施,指导企业精准发力、靶向施策。
抓实抓细现场管理
  张瑞庭表示,矿山顶板事故的发生多源于现场管理松散、细节管控缺位、作业行为不规范等,抓实抓细顶板现场管理是从源头防范顶板事故的重要举措。
  《通知》从“日常、异常、质量、人员”管控四方面,提出了强化现场管理的具体举措。
  在强化日常现场管控方面,《通知》强调,要指导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作业前应当清除危岩活矸;常态化检查支护完好性,重点加强永久巷道、淋水区巷道支护效果检查,支护强度不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当补强支护。
  “永久巷道使用周期长、服务范围广、人员往来密集,长期承受地压作用易出现浆皮开裂、锚杆失效、支护强度衰减等问题,一旦垮塌,极易造成通道堵塞、人员被困、群死群伤。”张瑞庭介绍说。
  关于加强异常变化管控,《通知》中明确,要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在采掘工作面和巷道安设矿压观测设备,发现冒顶预兆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地质突变时立即停止作业,重新探查、调整施工方案,严防各类顶板事故发生。
  在强化支护质量管控方面,《通知》提出,指导企业严把支护材料“入口关”,做到材料入井必查、不合格一律清退;规范锚杆(索)安装,严格按规定进行锚杆(索)拉拔试验,实行“终身负责”“三级质检”,确保支护质量达标。
  《通知》还要求强化人员行为管控,指导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流程和施工标准;特殊环节、危险区域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严禁超控顶距、超定员、超强度违规作业,严禁同一采场同时开展凿岩与浮石处理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把顶板防治作为安全监管监察‘重中之重’,对事故多发、问题频发的企业和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通过严格执法让《通知》要求真正‘扎根一线、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少人则安、无人则安’,引导矿山企业因地制宜加大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工艺,全面提升矿山顶板安全管理水平。”张瑞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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