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产销“减肥神药”14人获刑并处罚金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孟 可
近年来,司美格鲁肽、替西帕肽(又名替尔泊肽)等药物陆续上市,因无需运动、无需节食,即可让人达到减重效果,被一些人奉为“减肥神药”,并在网络上迅速走红。但实际上,一些消费者购买的“减肥神药”很可能是“三无”产品,极可能引发严重健康风险,甚至危及生命。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主犯朱某、杨某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94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3年11月,溧阳的车女士花费800元购买了4瓶“减重王”,服用后出现了恶心、头晕等症状,她便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经鉴定,这些所谓的“减肥神药”均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均未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
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朱某、杨某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购进“司美格鲁肽”原料及辅料,经过一系列调配、灌装、冻干等工序,制成液态或冻干粉状的减肥药品。为吸引消费者,朱某等人在网络购物平台大肆宣传,以“一针瘦7斤”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并通过快递发货将药品销往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154万余元。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杨某等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便擅自生产、销售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下游经销商明知药品是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的,却仍予以销售,同样构成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王丽霞介绍,这些所谓的“减肥神药”,外形多为透明瓶子,瓶口用金属片密封,并盖有透明或不透明的盖子。一组药品通常包括一瓶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的液体或冻干粉,以及一瓶氯化钠注射液。使用时,需将两者混合,通过针管注射到肚脐两侧等部位。
“司美格鲁肽是一种处方药,主要用于治疗糖尿病,部分品种虽在2024年6月获批用于肥胖症治疗,但实际上,其适用人群有严格限制,且存在多种副作用。”王丽霞介绍说,不法分子将其包装成“减肥神药”,不仅严重扰乱药品管理市场秩序,更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司美格鲁肽并非所有人都适用的‘万能神药’,切勿盲目跟风使用。”王丽霞提醒,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科学、健康的减重方式,如合理饮食、适量运动等。对于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盲目购买使用,避免引发不良反应损害身体健康。对于商家而言,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生产经营,不得生产、销售未获批的药品或虚假宣传药品功效,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