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检察打造“渠首花开”未检品牌

“五维协同”扎紧法治防护篱笆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周春星 刘潮杰
  
  18岁的张某穿着工装,戴着护目镜,在师傅的指导下熟练操作仪器。这个专注工作的年轻人,半年前还是一名因盗窃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少年。
  他所在的企业,是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爱心企业打造的未成年人企业观护基地之一。在这里,像张某一样迷途知返的少年,已有11人重返校园读书,或学习一技之长。
  这是淅川县“五维协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之一。淅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婉珍介绍说,该机制即通过“严惩、预防、帮教、督责、治理”五个维度,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力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保护预防机制,探索打造“豫见未来·渠首花开”未检工作品牌。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豫见未来”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足地域特色,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整合地方特色品牌,常态化开展案件办理、精准帮教、心理疏导、法治宣讲与被害救助,全方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未成年人检察专属品牌。而“渠首花开”是淅川县检察院打造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
  “‘渠首’是淅川的地标符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象征源头、初心、守护、清流,契合未检工作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关口前移的工作理念,寓意从少年成长源头扎紧法治防护篱笆,净化成长环境。‘花开’比喻未成年人如春日花蕾,象征检察温情司法、教育感化、多元保护,让迷途少年回归正道,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马婉珍介绍说。
  2025年以来,淅川县检察院立足“源头”定位,通过创建“豫见未来·渠首花开”未检工作品牌,落实“五维协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事后打击到源头预防的转变。
  淅川县检察院每季度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案件数据,生成犯罪热力图,及时通报给县教体局、公安局、乡镇(街道),精准预防打击高发领域犯罪。
  针对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与实际不符,直接影响刑事责任年龄认定的问题,淅川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成立专班进行清查,并专门设立户籍纠错窗口。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淅川县检察院在依法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的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向县委政法委呈报《督促监护报告单》,向相关乡(镇)政府、县妇联、县关工委、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发出《督促监护通报单》,向县妇联、县关工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向相关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发出《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单》,全方位、闭环式推动未成年人家庭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合力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基石。
  “我们建立‘一令一台账、一单一回收’制度,及时掌握《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适时调整帮教计划,精准做好家庭监督督促、教育引导。承办检察官每季度到相关村(居)民委员会,对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呈报县委政法委。”马婉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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