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检察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
近日,农民工戴某、彭某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一面写有“检察维权申正义 追薪解忧暖民心”字样的锦旗,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此前,检察机关全程跟进、依法履职,帮助戴某等8名农民工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全额优先清偿被拖欠的20万余元劳动报酬,解决了困扰众人许久的欠薪难题。
2023年,戴某等8人受雇于灌南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窑厂维修、后勤保障等工作。受经营状况恶化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并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8人向灌南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2024年10月,该院依法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案件审理期间,涉案企业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相关民事诉讼依法中止,薪资兑付一度陷入僵局。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将工作重心从协助诉讼转为保障债权依法受偿。办案团队主动介入破产程序,指导农民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固定欠薪证据,并细致解读破产程序中的债权认定规则。同时,多次与破产管理人沟通,阐明农民工劳动报酬事关其基本生存权益,应参照职工债权予以优先保护。
2025年4月,破产管理人采纳灌南县检察院意见,将涉案薪资认定为优先受偿债权。此后,企业转入破产重整阶段,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推动重整工作与薪资兑付有序衔接。2026年2月,企业按照工资数额足额付清全部拖欠工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王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