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法庭里的“盐池滩羊”保卫战

  □ 本报记者 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的法官耿宇华近日接到电话,电话那头前几天案件调解成功的被告老李声音轻松了许多:“耿法官,我把网店头像换了,现在写的是‘正宗盐池羊肉’,您说这样行不行?”
  耿宇华笑了:“老李,您还是没全懂。‘正宗盐池羊肉’里的‘盐池’如果只是地名,可以;但如果整体还是让消费者觉得您卖的是‘盐池滩羊’这个品牌,那还是有风险。最稳妥的是写‘产地:宁夏盐池县’,然后单独注明您销售的羊肉来源信息。”
  老李在电话那头“哦”了一声,又追问了几句,最后说:“行,我再改。耿法官,我以后不懂就问,不乱傍牌子。”
  “盐池滩羊”屡上国宴,两登国际盛会,肉质细嫩无膻味,品牌价值达120亿元。随着现代产业体系迅速崛起和电商物流平台的迅猛发展,宁夏盐池滩羊从西北沃土走向全国餐桌,爆火“出圈”,同时也遇上了“真假难辨”的难题。
  耿宇华向《法治日报》记者复盘了这起使用“盐池滩羊”地理标志和品牌的侵权案件。
  这是西夏区法院受理的4起同类案件中的典型一例。
  原告是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盐池滩羊”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被告大多是像老李这样的个体牛羊肉店老板,以线下零售兼网店线上销售为生,对知识产权几乎一无所知。
  两个月前,原被告坐到了西夏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调解室,调解员代晶晶耐心倾听了解情况,问老李:“您这批羊,有产地证明吗?有检疫合格证吗?有盐池县相关部门的溯源凭证吗?”承办法官耿宇华随后给老李打了个比方:“‘盐池滩羊’就像一块‘金字招牌’,但不是谁想挂就能挂的。想合法使用,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耿宇华进一步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想合法使用“盐池滩羊”这块招牌,第一,羊的“户口”要对,必须来自盐池县指定的15个乡镇;第二,要主动“申请”,向商标注册人递交《使用申请书》;第三,要“签约拿证”,签订使用许可合同,领取《准用证》。“三个条件,少一个就是侵权,这是‘硬杠杠’。”
  她问老李:“您有没有核实过,这些羊是不是真的在盐池县辖区内出生长大的?”
  老李摇了摇头:“没有……我就是看养殖户是盐池人,就收了。”
  耿宇华说,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叫“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证明商标”,是侵权。原告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是有道理的。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针对具体赔偿数额,代晶晶前后打了十几通电话、组织了3轮面对面沟通。每次谈判陷入僵局时,耿宇华都会及时介入指导,从法律角度释明裁判尺度与法律风险。最终双方均同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
  几天前,老李主动把1万元赔偿款打到了原告账上。他打通代晶晶的电话:“我店里所有的‘盐池滩羊’字样都改了。以后我一定按规矩来,先申请、再使用。”
  原告代理人也发来信息:“耿法官,这批案子能调解,比判决效果好。我们也在反思,以后要加强对小商户的普法宣传,不能只打官司不普法。”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成了另外3起同类纠纷的“示范样本”。耿宇华和代晶晶总结经验,提炼出“示范判决+类案调解+规则指引”的知产保护新路径——先用一个案子把法律规则讲透、把调解方案定下来,然后复制到其他同类案件。最终,4起案件全部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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