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无法变更致二手新能源车使用受限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购买二手新能源汽车后,却因车辆专属App主用车人信息无法变更,导致车主不仅无法享受更换电池、道路救援等核心服务,还面临隐私泄露、车辆管理失控等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是否能要求退车赔偿?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经营者返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购车款利息损失1.1万元。
  2023年9月,小孙(化名)以24.9万元的价格从某车行购买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双方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车行经营者在微信上向小孙承诺“有问题包退”。车辆交付后,小孙发现,因车辆此前存在纠纷,车辆专属App的主用车人信息无法变更,导致自己无法享受生产商提供的更换电池、救援、软件升级等服务。
  多次与车行协商退车退款无果后,小孙将车行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中,车行辩称,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双方对车辆的质量问题并无异议,App功能受限仅属于使用体验问题,不构成车辆缺陷,不符合“有问题包退”的退车条件。
  小孙则认为,新能源汽车高度依赖智能App管理,不变更主用车人,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车辆配套服务,还存在首任车主仍可远程控制车辆的情况,自身隐私与用车安全均无法得到保障。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值不仅体现在行驶功能,更包含车辆配套App提供的相应服务,车行在出售案涉车辆时曾承诺“有问题包退”,现该车辆App无法变更主用车人,致使小孙无法享受更换电池、维修、救援等服务,应认定为车辆在使用功能上存在缺陷。
  而车行作为二手车经营者,未对车辆全部功能和权益进行必要审查,未核实车辆因存在纠纷导致专属App无法过户,亦未向小孙说明该风险,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车行返还购车款24.9万元并赔偿购车款利息损失1.1万元。车行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相较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所包含的车辆功能,不仅包括行驶功能,也包括厂商提供的换电、救援、智能管理等增值服务。车辆专属App的使用权限,直接关系到车辆功能的完整性、使用安全性与交易价值。
  法官解释,就本案而言,小孙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该品牌具有更换电池等核心增值服务,相关增值服务和智能功能高度依赖其专属车辆App。若专属App无法变更主用车人,将对新车主的使用体验、车辆管理及交易价值产生显著影响,如换电与充电服务受阻、远程控制失效、车辆数据泄露等,甚至可能产生车辆控制权争议。
  因此,案涉车辆专属App主用车人的变更,关系到买受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预期效果和最终合同目的的实现,该项义务并非车辆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是主要合同义务。案涉车辆App账户不能变更主用车人,严重削弱车辆功能完整性与市场价值,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完全实现。买受人据此要求解除合同,依法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新能源车时,除了要关注车辆行驶里程、车况等传统指标外,务必向商家核实专属App账号过户、智能系统权限等权益的完整性,并将相关承诺写入书面合同。二手车经营者则应尽到专业审查义务,全面核查车辆全部功能与权益状况,并如实告知消费者,避免因未尽义务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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