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法治理论自觉与实践自信

——评《中国涉外法治与法律服务》

  □ 吕江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时代背景下,涉外法治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高频词汇与核心议程。由黄进、黄惠康、黄文艺三位资深法学专家联袂推荐,廖卫华、赵伟编著的《中国涉外法治与法律服务》一书恰逢其时,以宏大的国际视野、严谨的学理逻辑和丰富的实务素材,系统回应了“何为涉外法治、何以推进涉外法治”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全书融理论阐释与实践检视于一体,既是一部具有教材属性的体系化读本,更是一部展现中国涉外法治理论自觉与实践自信的力作。
从概念辨析到体系搭建的理论自觉
  本书在理论篇的设置上体现了强烈的体系化追求,而非零散的学术堆砌。开篇选取的司法部党组文章与黄进、黄惠康等权威学者的论述,精准锚定了涉外法治的“元理论”问题——即涉外法治的定位及其与国内法治、国际法治的辩证关系。
  书中反复论及的一个核心逻辑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学界曾存在关于涉外法治是否属于国内法治范畴的讨论,本书通过对黄进教授《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一文的收录,意在指出,涉外法治是国内法治的对外延伸,是沟通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桥梁,是联系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纽带,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之间发挥着互动和融通的作用。这一观点在于从理论上厘清二者之间关系,为涉外法治实践奠定理论基础。
  书中通过何志鹏教授对“涉外法治基本原则”的探讨,提炼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平衡发展与安全、协调合作与斗争、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等五大原则。这标志着中国涉外法治研究已从单纯的现象描述和政策解读,迈向具有法理深度的原则构建阶段。本书在此处展现的理论贡献在于,它试图为中国涉外法治注入规范性的价值内核,确立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组成部分的独特品格,从而在全球法治话语体系中确立“中国学派”的识别度。
从规则应对到规则塑造的实践理性
  如果说理论篇展示了“仰望星空”的视野,那么实务篇与访谈篇则构成了“脚踏实地”的路径探索。本书收录的近百个涉外典型案例,涵盖了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救济、海事海商、数据合规、国际仲裁等全领域,构成了一幅生动的中国法律人“出海”图鉴。
  从理论视角审视这些案例,可以发现一条清晰的演进脉络:中国涉外法律服务正经历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塑造”的范式转换。在早期的“反外企知识产权霸凌案”或“337调查应对案”中,中国律师的角色多是被动的“消防员”,侧重于利用程序规则化解风险;而在“代表Mena Mobile搭建跨境架构出海”或“非洲国际仲裁中心的建立”等案例中,中国法律人已转变为主动的“架构师”和“规则制定者”。他们不仅运用国际规则,更在尝试通过创新交易架构(如VIE与新加坡平行架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如数据合规标准)以及设立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如国际调解院、非洲国际仲裁中心)来重塑规则环境。
  这一转变具有深远的法治意涵。它表明中国的涉外法治实践已超越“与国际接轨”的初级阶段,进入“参与全球治理”的深水区。书中关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的法律支持、对长臂管辖的反制措施等记载,正是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增强国际话语权的微观缩影。这种实践理性的积累,反过来又为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厚土壤,印证了黄惠康教授所言“大国外交必重国际法”的战略判断。
对涉外法治能力建设的结构性反思
  值得关注的是,本书并未停留在法条与案例本身,而是通过“访谈篇”与“名录篇”将目光投向了法治人才的培养与法律服务的组织形态。序言中提及的我国涉外律师仅占律师总数1.46%且缺口达5万至10万人的数据,构成了全书论述的紧迫性背景。
  书中对安寿志、曹宇、闫海等资深涉外律师职业历程的访谈,实质上是对涉外法治人才成长规律的质性研究。他们的经历揭示了一个共性,即顶尖的涉外法治人才必须具备“法律+外语+行业+国际政治”的复合型知识结构,以及跨文化沟通与战略思维能力。
  同时,书中对多家律所涉外业务模式的展示,暗合了法律服务供应链的重组逻辑。面对欧美老牌律所的百年积淀,中国律所如何突围?本书提供了两条路径:一是通过加入国际律师联盟实现网络化借力,二是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国别法律风险,走差异化竞争之路。这种关于“如何培育国际一流律所”的探索,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软件”支撑。
  《中国涉外法治与法律服务》不仅是一本资料汇编,更是一部具有鲜明时代印记的学术观察报告。该书作者以其跨界的视野和务实的基调,为中国涉外法治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和行动参照。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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