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个伟大的时代 才有这样伟大的法典

——百岁民法学家金平的世纪守望



  金平(二排左四)参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时与起草小组全体同志合影。 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20世纪80年代金平在西南政法大学授课。   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2026年4月,第四届韩德培法学奖颁奖典礼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金平获“终身成就奖”。   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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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素描
  在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老校区的一隅,葱茏的林木掩映着一幢历经岁月洗礼的家属楼,104岁的金平先生居停于此。
  他原名金以治,1922年5月29日出生于安徽金寨,求学时自拟“金平”,从此将追求公平与平等刻入风骨。新中国成立后,他三次亲历民法编纂,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1985年,他率先提出民法调整对象“平等说”,为1986年民法通则第二条全面采纳,奠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主体制度的理论基础。
  杏坛深耕,载誉等身。金平曾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一、二届副总干事,先后荣膺中国法学会“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特别贡献奖”、重庆市“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以及韩德培法学奖“终身成就奖”等多项殊荣。
  历经时代激荡,面对最终落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位期颐老人的一句“此生无憾”,如大音希声,穿透百载岁月沧桑,刻写下一代大先生纯粹的法治信仰。

□ 本报见习记者 薛金丽 胡建霞
□ 本报记者     赵颖

烟火与晨昏
方寸之间的家国远望

  时间在百岁老人身上,往往会沉淀出一种静水流深的从容。如今的金平先生,生活在女儿金洁和女婿的精心护持下,老人的每一天都过得安稳而有规律。
  在恬淡的烟火气之上,金平的精神世界始终保持着一种宏大的“远望”。他的视野,从未囿于这方寸天地。面对来访的镜头,老先生平静而笃定地表白着自己的心迹:“虽然年龄已超一百岁了,但对国家大事、党的大事情,我还是非常关心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关心的,是中国法治的前行步履,是他倾注了毕生心血的民事法律体系。在他家中,珍藏着一幅摄于1981年的民法起草小组合影,这是他三次进京起草民法典仅存的照片。指着照片上那些曾经并肩作战的名字,金平的声音里透着历尽千帆后的谦逊:“都是当时的名人,这一排坐的全是名人,孙亚明、史越,我这个人不好吹牛,我只是其中成员之一。”
  正是在这种谦和的表述中,我们得以窥见一位历经新中国法治初创、曲折与繁荣的长者底色。他将个人的名字隐入群像,却用一生的时间,回答了中国民法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
风雪与跋涉
三次北上的立法守望

  如要探寻中国民法典诞生的源头,历史的指针须回拨到72年前。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紧接着,以宪法为基础制定民法、刑法等治国理政重要法律的任务被提上日程。1955年初,集中了三十多位全国法律院校民法教师、司法业务部门以及相关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班子,启动民法的起草工作,金平是参与起草工作人员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彭真副委员长直接领导起草小组,面对千钧重担,年轻的金平初入全国人大办公厅内心难免忐忑。“思想上有一些畏惧感,”金平回忆道,“经过孙亚明给我做工作,他讲没什么,根据你的条件完全可以胜任这个工作。真遇到问题,我们大家研究解决,所以你不要担心,我思想就缓和下来了。”
  在孙亚明等前辈的鼓励下,金平迅速进入了角色。时隔数十载,金平依然能复述当年彭真同志提出的三条立法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我们要服从党委领导,第二条遵守的原则就是要走群众路线,第三条是要从实际出发。人家东西可以参考,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我们都要参考,但是不能抄,要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三条原则,成为中国民法立法的精神底色。1956年12月,共计四编、四百三十三条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征求意见稿已具雏形。为了走群众路线,起草小组分赴全国各地。金平被编入东北工作组。那是一场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风雪兼程:“我记得4月11日天亮的时候到沈阳,还下着雪,我们到各个单位去征求意见,结果北京来电话,等你们回来。”
  原本顺利进行的立法工作,被突如其来的运动打断,我国第一次民法起草工作就此搁置。直到1962年,随着三年困难时期逐渐过去,民法起草工作才得以重启,金平再次受邀北上,可这一次,起草小组刚刚拿出草案,全国的政治气氛又紧张起来,民法起草工作再次被迫中断。
  遗憾的种子埋在冬日,等待着春风的唤醒。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治建设的冰河解冻。1979年底,57岁的金平第三次进京,担任“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此时的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探索的交汇期。面对庞杂的社会关系和尚未定型的经济体制,立法策略发生了重大转变。
  “民法是一个内容非常庞杂的一个法律,所以要想一口气制造出来一个民法典很困难。”金平洞悉当时的立法智慧,“领导看到这一点了,不搞整的了,化整为零,改‘批发’为‘零售’,成熟一个,制定一个,成熟一个,颁布一个。”
  这种务实的调整,源于时代的紧迫感。金平至今记得彭真同志的焦灼:“彭真同志多次讲,我们不能等,我们如果坐等的话,要等到什么时候?”这种立法思路,最终催生了中国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通则。
破冰与定调
“他者”凝视下的“平等”之辩

  在民法通则的诞生过程中,金平先生留下了他学术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20世纪80年代,面对新旧体制的交替,民法究竟该管什么、怎么管?学界众说纷纭。“公民说”“两个一定说”“商品经济关系说”交锋激烈。
  1985年,金平和聂天贶、吴卫国、赵万一在《法学研究》第一期上,合署发表了论文《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学术观点,后来被学界称作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说”。
  这一前瞻性理论在当时遭遇了多大的阻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万一从亲历者的视角作出了还原:“当时很多学者也并不太认可,因为平等最核心的是强调大家法律地位的一样,平等可能还有一个潜在的影响,就是它会影响到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的这种介入。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基础,也不可能和你非公有制经济一样对待,否则我们社会主义的这种属性怎么来体现?”
  在阻力面前,“平等说”顶住了压力。1986年,民法通则第二条一锤定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对此,赵万一说:“民法通则所认可或者确定的一个‘平等说’,那么就极大拓展了平等的适用空间,也就是不但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是平等的,那么在民事领域,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关系当中,大家也是平等的。在法律制度层面,可能民法通则作了一个表率,这个立法我的理解,也影响了很多后续的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相关联的法律制度设计。”
  金平对“平等”的执念,绝非书斋里的空想,而是源自他真实的人生境遇。1922年出生的他,原名金以治,五岁便开始给家里放牛。是1929年的“立夏节起义”和红军带来的苏维埃小学,让他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公平。百岁金平面对采访,依然能字正腔圆地唱出当年的红歌:“大风刮得呼呼叫,中国革命正高潮,工农红军遍地起,遍地起,豪绅地主无处逃。”
  受红色教育成长起来的金以治,立志学习法律,考上了成立于抗战时期的省立安徽学院。上大学前夕,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金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启平道出了这背后的因果:“金老师他特别跟我们讲过,他对当时的国民党在那个地区的腐败程度深恶痛绝。”从切肤之痛到法理思辨,金平将一生的理想,全部熔铸在了自己的名字里。
传道与深耕
学子记忆中的严师与远见

  作为法学家,金平不仅参与立法,更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拾柴者”。
  1954年在中央政法干校学习结业后,金平先生被调入西南政法学院任教,从此,他在三尺讲台上一站就是40多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停办十多年的法学教育重启,却面临重重困难。师资和教材的奇缺,导致很多高校无课可讲。1983年,在金平的推动下,西南政法学院承办了面向全国的民法师资班。为了这次进修班的顺利举办,金平先生四处奔走,在全国范围内广邀名师。佟柔、赵中孚、谢邦宇、江平、张佩霖、关怀、杨怀英等一大批一流民法学者纷纷汇聚歌乐山下。作为这个培训班的主要筹办人,他还带领教研室的同事把整个师资班的授课内容,全部用录音机记录了下来,在培训班结束时,整理成了一本从未正式出版,却在民法学界广泛传播的经典内部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原理》。
  作为学员之一的谭启平回忆起当时的狂热依然心潮澎湃:“三个半月的时间,大家真的是只争朝夕,每一个人所做的笔记最低的都有30万字,最高的是山东政法干校的赵景林老师,他做了102万字的学习笔记。”谭启平笃定地说:“可以说这个班的学员,后来都成为我们法学教育领域各个高校的中坚和骨干力量。”
  而在日常的带教中,金平则展现出严厉与温情并存的长者风范。赵万一与吴卫国两位教授生动还原了当年的师生互动。
  赵万一提起当年研究生面试依然“心有余悸”:“我来考试的时候,第一天答辩,答辩得很不好你记得吗,你那个题目问得太难了……后来我就开玩笑说,那个题到现在我也答不好。”
  吴卫国好奇地追问:“什么题啊还记得不?”
  赵万一脱口而出:“肯定记得——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农村所有权关系的发展变化。”
  这道宏大的考题,曾让年轻的赵万一不知所措。听到学生们重提旧事,金平在一旁笑着回忆当年的情景:“农村的孩子,跟我谈话的时候,手都不知道放哪里。”
  笑声过后,赵万一道出了导师的良苦用心:“我理解出这个题的目的,一方面是告诫我们,特别我是从农村出来的,你们应该关注在农村改革过程中,我们的法律在干什么,能干什么。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关书斋里面就能够研究好的,必须和社会实践相联系。”
  不仅授人以渔,金平更具备超前的学术远见。早在八十年代,他就为学生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赵万一对此感佩至深:“特别是我们几个研究生毕业留校之后,他就给我们做了一个分工。说‘你们应该专注于某一个新兴领域,要关注一下外国的商法。’”在金平的精心设计和努力推动下,西南政法学院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国际商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前沿课程的高校之一,其民商法学科也成为了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镇。
回响与圆满
大时代下的“此生无憾”

  从1997年离休起,金平时常在西政的校园里散步、等待,见证着民事单行法一部部出台,等待着那部承载了他半生心血的法典。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要部署。消息传出,谭启平第一时间拿着报纸冲进了老校区。
  “当正式的决议出来,我第一时间就把报纸拿到,然后赶到老校区告诉金老师,我说民法典要出来了,”谭启平回忆那震颤人心的一幕,“我说民法典的编纂写入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老人家听到这个事情,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一位92岁老人的热泪,凝结着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谭启平依然清晰记得老师当时的话语:“这一次民法典的编纂,是写入到了我们党的政治文件里边。那民法典搞得出来要搞,搞不出来也要搞,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人民,乃至于对全世界所作的一个庄严的承诺。”
  历史,最终没有辜负这位赤诚的老人。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如此评价金平:“为我们民法学发展作了重大贡献,也是民法学的一面旗帜。”
  在浩荡的时代江河中,民法典是一座巍峨的丰碑,而金平先生则是那位手持凿刀、在崖壁上刻下第一块基石的人。
  “你要真正懂得民法以后,你就知道民法的重要性,它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中国其他的,刑法都没称法典,第一次用法典来表明法律,这说明国家对它很重视。”金平用极为朴素的语言,诠释了这部法典的分量。
  老人眼神清明,声音从容,说出了那句让所有法律人动容的结语:“只有这个伟大的时代,才有这样伟大的法典。我这一辈子就是搞民法,而且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民法典上,看到民法典正式颁布,我此生无憾了。”
  无憾,是对个人的慰藉;而他留给中国法治的,是一份关于平等与坚守的长久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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