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探索构建青少年社会观护共治机制

以观护代替惩戒 用共治助力回归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周晓芬 邬怡灵
  
  这是小马第四次踏进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社会观护中心的教室。“锋之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沈斌华正在讲授志愿服务课,小马坐得笔直,目光紧紧跟随讲台上的沈老师,听得分外入神。
  就在前一天,中心带这些参加观护的青少年走进看守所参观。“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小马语气认真,“现在我终于真正明白违法犯罪的后果有多严重……还好,我还有改正的机会。”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李东雷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自观护中心成立以来,全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人数同比下降19.1%。在奉化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专业力量携手关工委“五老”、5A级社会组织“锋之社”等社会资源共同发力落成首个区级社会观护中心,为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撑起一片温暖的港湾。
  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尚未达到专门学校入学标准的孩子,教育矫治链条还存在“空白地带”。为此,奉化区委及区政府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奉法护苗”社会观护共治机制,为这类未成年人搭建起关键的“中间地带”,在惩戒与放任之间开辟出一条温情的帮教之路。
  “对未成年人的观护不能是硬碰硬的矫治,而应是心贴心的帮教。”奉化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朱世海强调,“很多孩子是因为缺少关爱才走偏。在这里,我们努力营造一个大家庭般的氛围,在他们还有机会回头时,从身心关怀入手,以情感认同奠基,用法治教育固本,真正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认知。”
  为此,观护中心精心设计了“关嬷嬷”三封信、“科技启航”、“舞动新生”等系列关爱活动,让孩子们在体验中感受社会温度、重拾生活自信。同时,观护中心整合公安“金盾·兰馨”、检察院“护苗导师团”等专业力量,通过案例剖析、模拟庭审、翻转课堂、现身说法、入所参观等沉浸式、体验式教育,将法治观念深植观护全程,引导学员逐步重塑价值观与法治观。
  观护中心背后,是一张汇聚各方力量的温情网络: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志愿者带来生动法治课;关工委志愿者以手写信笺架起长期情感桥梁;专业心理咨询师耐心疏导,帮助孩子解开心结;“五老”结对上门关怀……4位常驻教师、3个教学点、14个协同部门,共同构建起“政法牵头、部门联动、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以观护中心为原点向外辐射,奉化区委政法委牵头链接司法局、妇联、博物馆等实践点,定期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目前筹备的“青青苗圃”活动,将带领孩子们走进法治公园,让他们在志愿服务、融入社区的过程中记录成长、收获认同。
  观护虽以6个月为一期,但帮扶却是一场长期陪伴。
  由“部门+社会力量”结对开展的“一对一”帮教制度,会继续开展帮教日记、成长档案等服务,持续关注这些孩子,直至成年。
  对于适龄学员,观护中心依托社会资源开展电工、汽修、短视频剪辑等技能培训,为未来就业铺路。观护中心计划招募300名志愿者,通过常态化观护和开导,动态了解他们的心理与生活。截至目前,中心已成功引导27名有强烈厌学情绪的学员真心回归校园,观护学员再次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率为零。
  学员小胡在观护期间重燃学习热情,期中考试总成绩提高了86分,受到学校老师表扬,更关键的是,他中考有了奋斗目标。
  一条以观护代替惩戒、用共治助力回归的新路径,正悄然护佑更多青少年重返正轨。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