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治央企建设 打造世界一流企业

  □ 胡迟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基于国有企业的属性与所赋予的功能与使命,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对建设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具有三个层面的重大意义与积极效果。
  国家层面: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通过法治规范国有资产配置、运营、监管全流程,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夯实国家经济基础;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法治建设为央企参与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确保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推动法治经济建设,央企带头依法经营,引领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营造公平竞争、法治化的市场环境。
  企业层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法治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提升企业治理规范化水平;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通过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强化法律审核、管控法律纠纷,有效降低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保障企业稳健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法治建设能够规范企业决策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助力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
  社会层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央企作为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不正当竞争,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取得了系统性、突破性成效。
  (一)法治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建立了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治理架构,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法治职责,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纳入企业治理各环节。
  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配备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发挥法治把关作用,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工作机构不断健全,中央企业普遍设立法律事务部门,配备专职法务人员,形成了“总部统筹、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法治工作体系,法治工作覆盖面持续扩大。
  (二)合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合规管理体系全面建立,中央企业普遍制定合规管理手册、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风险防控重点,将合规要求嵌入采购、销售、投资、科技创新、涉外经营等业务全流程。
  合规文化培育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合规培训、合规宣传、合规考核等活动,职工合规意识明显提升,“人人讲合规、事事守合规”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三)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法律审核机制不断健全,中央企业建立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必须经过法律审核,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纠纷案件得到有效管控,“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数量稳步下降,案件胜诉率持续提升,案件损失大幅减少,通过诉讼、仲裁、协商等方式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涉外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中央企业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国际规则研究,建立涉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中,有效防范了跨境法律风险,提升了国际争议解决能力。
  二、“十五五”时期是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重要阶段。中央企业要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建设世界一流法治企业,为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法治建设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法治职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全覆盖,提升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强化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提升总法律顾问的话语权和履职能力,推动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发挥统筹协调、法治把关作用。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健全基层法治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基层法务人员,推动法治工作向子企业、基层单位延伸,实现法治工作全覆盖,提升基层法治管理水平。
  (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合规管控。推动合规管理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合规要求嵌入生产经营、科技创新、涉外经营、数字转型等业务全流程,制定针对性的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合规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健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兴领域(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合规风险的研究和防控,建立健全合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处置合规风险。
  深化合规文化培育,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合规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体职工的合规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人人讲合规、事事守合规、时时重合规”的良好氛围。
  加强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搭建一体化合规管理平台,实现合规审查、风险防控、合规培训等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合规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提升风险处置能力。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大项目的法律审核,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加强国际规则、国外法律的研究和运用,建立健全涉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跨境合规管理制度,提升涉外争议解决能力,助力企业“走出去”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控,规范案件处置流程,强化案件复盘总结,发挥案件的警示和防范作用,降低案件损失,提升案件胜诉率。
  推进数字化法务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化法务平台,实现合同管理、法律审核、法律纠纷、风险防控等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法治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作者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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