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深化资本市场法学研究

□ 本报记者 陈红卫
□ 本报见习记者 柳源远
4月25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研讨会在四川雅安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雅安市法官协会、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承办,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协办。来自全国高校与实务部门的有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从理论上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研究阐释。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和立场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与资本市场法治的关系,阐明了党的领导贯穿资本市场法治现代化全过程各环节。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特聘院长郭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精辟概括为“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是党领导资本市场法治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资本市场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领导、资本市场法治作出一系列精辟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资本市场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静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红线、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是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贯穿资本市场法治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
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确保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唯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才能为资本市场运行划定清晰边界、明确权利义务,才能为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筑牢制度根基。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金融法治建设面临制定金融法、修改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等重大课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的重要论述,为资本市场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金融法”,通过制定金融法统筹其他各类单行金融立法,形成协调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钟凯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资本市场的深刻论述,从战略高度、制度深度、社会广度和国际维度系统揭示了资本市场的本质属性,建构了中国资本市场法治体系的理论根基。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和稳定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的论述,不仅蕴含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的法理和哲学思想,也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和规范资本的有序、健康、安全、持续发展提供了底线逻辑与顶层设计。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金融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具有高杠杆、高关联、高风险特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其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将以各种危机的形式传导到实体经济,并有可能引发一系列政治和社会问题。因此,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必须始终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作为根本性任务。
重庆市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侯东德认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宏大视野与科学体系中,对资本问题的深刻洞察与战略擘画占据着重要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发挥资本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