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讲故事的王校长”

  □ 王权
  
  当我站在重庆丰都育才中学的操场边,看着孩子们活力洋溢的身影,我时常感到肩上那份特殊职责的重量。我是一名法官,同时也是这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这份工作,让我从庄严的审判庭走进充满生机的校园,也让我对“法治”二字有了更温暖、更具体的理解。
  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去年年底处理的一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那天,学校会议室气氛凝重,双方家长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学生小谭在短跑测试中被另一名追逐足球的学生小朱撞倒,面部与肩部受伤,牙齿磕断。小谭母亲的心疼与焦虑、小朱家长对运动风险及学校管理的质疑、体育老师的无奈与解释,交织在一起。
  了解情况后,我没有立刻评判对错,而是先让每个人把心里的委屈和想法都说出来,等大家情绪渐渐平复,才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类似判例,一点点梳理事件中的法律关系。当双方家长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会议室里的空气终于流动起来。小谭母亲握着我的手说:“王校长,谢谢你。其实我们也不想闹僵,就是心疼孩子。”我笑着回应:“我懂,孩子平安比什么都重要。”
  最终,通过厘清事实、释明法理、疏导情绪,各方达成了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校园纠纷不只要做到化解矛盾纠纷,更要做到家校间相互理解,同学间相互理解,只有如此才能让孩子们不生嫌隙,在和谐的校园内健康的成长、学习。
  这次调解经历,也促使我思考如何将法治的预防功能前置。从此,我更加积极地走进课堂,成为孩子们口中“会讲故事的王校长”。我尝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他们听得懂、记得住的生活道理。我们探讨什么是校园欺凌及其法律后果,理解“欺凌不是玩笑,是伤害”;我们分析交通事故案例,明白“规则不是束缚,是保护”;我们模拟情境,学习在遇到危险时如何有效寻求帮助,懂得“自我保护是一种能力”。
  记得一次课后,一个男孩悄悄问我:“王校长,如果别人先打我,我能还手吗?”我看着他清澈又带着困惑的眼睛,告诉他:“首先,要机智地避开危险,大声呼救,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法律上有‘正当防卫’的规定,但它的核心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而不是相互报复。任何时候,生命安全都是第一位。”他认真点头的模样,让我相信,法治的种子已然播下。
  在我看来,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本质上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耕耘。我们不仅处理已经发生的矛盾,更致力于培育未来公民的规则意识、权利观念和契约精神。每一次耐心的调解,每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都是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一颗颗种子——关于公平、关于尊重、关于责任的种子。
  如今,当我漫步校园,常有孩子主动打招呼,热情地询问下一次法治课的时间,甚至有的孩子会告诉我,将来也想学习法律、维护公正。这些反馈,是我作为法治副校长最珍贵的收获。它让我坚信,这项制度的意义深远。我们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我们守护的不仅是校园一时的平安,更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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