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3中缝
浙江蚂蚁宝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小棉袄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823号],由仲裁员陈军杰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6月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慕栢设计装饰(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房义强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831号],由仲裁员陈军杰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6月9日14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沈屹:本会受理的沈凤仙与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14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选定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泸州市福渝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津仲字第249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决定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津仲决字第2495号决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御享健康管理俱乐部(个体工商户):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周伟鸿与你方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20号),并定于2026年6月1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方,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渊: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海口龙华康之平货物运输服务部与你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51号),并定于2026年6月1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中海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黎妙芳、洪士想、陈裕峰、石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396、397、398、399号),并定于2026年6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中海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黎妙芳、洪士想、陈裕峰、石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396、397、398、399号),并定于2026年6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乔之禾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6〕第228号(曼孜热·艾尼)诉你公司关于支付拖欠工资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月17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一庭(乌市跃进街73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优尚上品(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6〕第236号(赵文华)诉你公司关于支付赔偿金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月24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一庭(乌市跃进街73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飞(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6〕第425号(臧正治)诉你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月24日15时4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一庭(乌市跃进街73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天劳人仲字〔2026〕第427号(杨亚昂)诉你公司关于支付拖欠工资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月17日15时4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一庭(乌市跃进街731号)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
秀人社催〔2026〕第001号
海南福宝来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机关先后于2025年8月15日至10月10日通过电话、邮件、张贴、登报等形式向你公司送达秀人社决〔2025〕第00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下列义务:返还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301730.17元。
请在上述期限内到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返还上述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手续(账号:265028534598,账户名: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公司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秀华路4号三楼
联系人:宋遵东、王群
联系电话:66553095
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姜宇豪:本院受理焦裕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天津邦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程艳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隆劳人仲案【2025】18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隆尧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河北岭域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畅明克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等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隆劳人仲案【2025】138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隆尧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冀0102执18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陆博楼宇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华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3)冀0102民初6003号判决书予以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华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赵县谢庄乡常信二村村东的三楼住宅楼,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5月7日起至2029年5月6日止。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熊金凤、吴志保:本机关于2025年8月25日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你们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人民币7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机关于2025年9月5日进行处罚决定公告送达,你们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苏苏昆)应急执行催告〔2026〕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你们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履行以下义务:将罚款人民币76000元以及加处罚款人民币76000元缴纳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营业部(账号:32201986436051511978-703201)或者联系本机关进行缴纳。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季铭洲;联系电话:0512-57757921;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89号。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道歉声明
本人胡万源(身份证号码:321083********617X),因法律意识淡薄,在长江河道内实施非法采砂活动,这一行为造成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承担相关责任,在此向公众诚恳道歉,今后必严守法律法规,守护生态环境,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道歉人:胡万源
送达公告
孙宝力:本大队受理你于2025年11月13日驾驶辽P22Y01号轻型栏板货车在锦州市滨海新区滨海大街与井冈山路交叉路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案,我大队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均无法向你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21079812025000009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若你对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送达期满后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联系方式:周警官 13940684083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海新区大队
2026年5月7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覃远进(身份证号码:452523197308281494):
本局办理广西国泽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案已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拟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捌佰叁拾壹元整(¥62831元整)的决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