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睡眠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专家呼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及从业资格认定标准
□ 本报记者 赵丽
“睡眠健康管理师有什么用”“市面上已经有那么多助眠产品,还需要专门请人来‘管理’我的睡眠吗”……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对于睡眠健康管理师这一2025年刚刚拥有正式“身份”的职业,好奇和质疑之声皆有。
“在近两年的心理咨询工作中,因睡眠困扰前来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但真正受过睡眠专业训练的咨询师却很少。”一名睡眠健康管理师在采访中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大多数情况是,来访者已经在电商平台上把所有助眠产品试过一轮了,如褪黑素、监测手环、助眠枕,但有时睡眠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反而让人愈发焦虑。“人们面对海量的产品选择,却很难找到一个专业的人来做评估和指导。”
对于睡眠健康管理行业,首都医科大学医学心理学系副教授张辉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产品过剩、服务匮乏”是当下该行业最突出的矛盾。而睡眠健康管理师的价值,恰恰在于把零散的产品使用、生活建议和健康管理流程整合起来,使服务更连续、更规范,也更能精准识别哪些人需要进行医学干预。
在受访专家看来,未来需要建立睡眠健康管理师这一新工种的人才规范化培养、工作标准制定、技能等级认定等制度,同时,规范的睡眠医学专科医师和技术人才教育也迫在眉睫。
作为世界睡眠学会秘书长,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睡眠医学科主任韩芳表示,设立该工种可以填补睡眠健康居家初筛、社区干预、医院诊疗三级服务网络中的空白。“作为社会服务型人才,睡眠健康管理师的准入门槛并不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有正确的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就可以参加学习和培训。”
作为具备心理学背景的高校教师,张辉特别关注的是:睡眠健康管理师的非药物干预能力该如何培养?
“这里面涉及认知行为疗法对失眠的应用、动机访谈、行为激活、压力管理训练,都是心理学的核心技能。但目前的心理学学历教育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睡眠健康管理的系统模块。”所以,张辉认为,未来规范化培养体系的建立,不仅需要人社部出台相关职业标准,更需要高校教育及时跟上,心理学、医学等相关学科要主动响应这个新职业的能力需求。
具体来说,张辉认为需要以下几个层面的制度建设:
首先,明确能力边界,区分哪些属于健康教育、睡眠卫生指导、环境优化和风险筛查,哪些必须转入医疗系统。
其次,建立培训和评价标准,培训内容不应只关注产品和营销,还应该包括睡眠生理基础、常见睡眠问题识别、心理行为因素、基本量表和监测工具使用、沟通伦理、隐私保护、转诊流程等。
再次,建立服务记录和质量控制体系,睡眠管理不是一次性建议,而应包括初评、目标设定、干预计划、随访评估和转介记录。
最后,建立继续教育和分级能力认证体系,不同层级的睡眠健康管理师承担不同复杂度的工作,复杂个案必须进入医师、心理治疗师、睡眠技师等多专业协作体系。
“睡眠健康管理师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这些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搭好框架,后期就能少走很多弯路。”张辉还特别提到睡眠医学专科医师的培养,“我接触过一些在医院睡眠门诊被转介来做非药物干预的来访者,他们的诊断非常明确,但医生的时间只能顾得上开处方和做检查,难以跟进后续的行为干预和长期随访。这就需要一个健全的诊疗体系作为支撑——既有能够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的睡眠医师,又有能够执行非医疗干预的睡眠健康管理师,两支队伍相互配合,才能真正覆盖一个人的完整睡眠健康需求。”在她看来,一个理想的模式,是形成“社区筛查与管理—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家庭长期随访—必要时再转诊”的闭环。
此外,受访专家认为,需要尽快制定睡眠健康管理师的行业标准及从业资格认定标准,从而对非执业医师从事睡眠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张辉介绍,睡眠健康管理师被明确规定区别于医师和护士,但其工作内容在实操中不可能完全脱离对健康问题的判断。比如,来访者每天晚上醒三四次、白天头晕,此时从业者首先要做的是风险评估——这是正常范围内的睡眠质量不佳,还是需要转介到医院去排查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这个判断力需要扎实的专业训练,也需要清晰的执业边界来保护。从业资格认定标准的核心是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样的人经过什么样的训练才具备这个判断力?第二,什么情况下必须转介,什么情况下可以自主干预?
为此,张辉认为必须建立清晰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可以包括:睡眠健康知识普及、睡眠习惯评估、睡眠日志指导、睡眠环境建议、压力和作息相关的非医疗性指导、监测设备使用说明、随访记录、风险提示和转诊建议。负面清单应当包括:不得独立作出医学诊断;不得替代医师解读多导睡眠监测等医学检查结论;不得开具或调整处方药;不得承诺治疗失眠、抑郁、焦虑、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疾病;不得以管理师身份包装医疗行为;不得将产品销售伪装为医学治疗。
张辉特别强调实践中的法律边界问题。医师法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睡眠健康管理师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这是对从业者的保护,更是对公众安全的保障。
“据了解,目前人社部和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已经在推进相关标准编制。我建议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吸纳睡眠医学和心理学领域的专业意见,把非药物干预的能力标准、伦理规范、转介机制都纳入考核和认证体系。”张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