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金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嘉兴市卓越交通建设检测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5)嘉仲字第147号裁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余依伦、上海一梦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2025)芜仲字第559号河池市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如你方不按期选定仲裁员,将由朱梦为首席仲裁员,与仲裁员董泽民、李超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本案将于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方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芜湖仲裁委员会
陕西青达辉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曲沃才琪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咸仲立字(2026)第7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等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5日内前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并定于2026年6月10日14时在本会十五楼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出庭。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未经仲裁庭允许中途退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办案秘书联系电话:029-33369753。
咸阳仲裁委员会
苏州快乐猩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中科领派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争议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123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电圈(苏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铭圣与你方合同争议仲裁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仲裁字第1758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苏州光云优尼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祉猷(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6)苏仲裁字第001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毛敏(身份证号码:42090119730520****):本会于2026年4月10日受理了申请人湖北邦朗置业有限公司与你、郭超合同纠纷案[〔2026〕黄仲案字第0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海口艺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袁以鸿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6〕第3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司,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柔玛(海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秭鑫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38号),并定于2026年6月2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鑫景明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云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61号),并定于2026年6月1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炫者康养(海口)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丁贵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89号),并定于2026年6月17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瑞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张娇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6﹞第176号),并定于2026年6月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的〔2026〕230号、〔2026〕353号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6年6月12日10时30分,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苏0104民特99号 本院于2026年3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谈其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谈其梅称,被申请人晁秀英(女,1914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韩家苑7号3幢403室)系申请人的奶奶,被申请人晁秀英于1991年走失,被申请人晁秀英的儿子、申请人谈其梅的父亲谈其武(已去世)报警,2001年4月27日,被申请人晁秀英的户籍因失踪被注销,被申请人晁秀英至今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晁秀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晁秀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晁秀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晁秀英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法制日报社四川分社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10-8477268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
特此公告。
法制日报社四川分社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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