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中山共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江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签署《跨区域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司法+商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该机制聚焦民营企业跨区域维权难、周期长等问题,坚持“司法主导、多方联动、问题导向、资源共享”,设立跨区域保护工作站,建立跨区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产业涉知识产权案件开辟审理“绿色通道”;探索推行“法院主导+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调解、审判、执行全流程无缝衔接,稳妥高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    丁洁 林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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