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法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立体防线

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路

□ 本报记者   李  雯
□ 本报通讯员 张兰兰
  
  近年来,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司法为民的重点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完善审判机制、深化普法宣传、强化协同共治,推出了一系列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举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帮教失足少年
  2026年3月,一份卷宗静静地躺在卢龙县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案头。被告人汪某某,十七岁,涉嫌罪名是“盗窃罪”。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走进少年的家庭、学校,深入了解他的成长轨迹,探寻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
  经了解,汪某某随父母一同租住在郊区,他喜爱各种车辆,总想着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机车。为了获取资金满足自己的爱好,他动了偷窃电动车电瓶卖钱的念头,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孩子走错了路,但本质上不是坏孩子。”法官在走访中反复听到这样的评价。如何既依法追究责任,又不让一个本可挽救的未成年人就此沉沦?承办法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依法对汪某某适用缓刑,同时启动个性化帮教方案。
  法官主动联系汪某某的父母,与家长携手规划孩子的成长方向。同时联动社会资源,协助汪某某系统学习机车维修技能,引导其通过正当途径发展自己的爱好,逐步回归人生正途。
  这起案件,是卢龙县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2024年3月,该院正式成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此外,该院切实做好“一案两卷”工作,促推未成年人保护从“案结事了”向“案结事好”转变,进一步消除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后顾之忧。卢龙县法院用司法的温情与担当,为迷途少年照亮重新出发的路。
开展法治宣传
  为了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卢龙县法院把法庭“搬”进校园,让法官走到孩子身边。
  近日,卢龙县法院木井法庭干警走进国俭小学,为在校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活动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通过对真实案例深度解析、互动问答等方式,引导学生们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月,卢龙县法院13名法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分别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举办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孩子们身边。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各类校园普法宣传活动9次。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辖区榆林店小学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巡查,全面排查校园欺凌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凝聚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卢龙县法院持续深化“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机制,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卢龙县法院召开涉未成年人工作联席会,邀请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等单位就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帮教等工作进行交流。此外,该院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向县教育局和体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今年3月8日,卢龙县法院联合县妇联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0余名学生家长走进少年法庭,聆听法官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参观审判庭。一名家长在互动环节感慨道:“以前觉得法律离孩子很远,今天才知道,法律其实一直在默默保护着他们。”
  这样的协同联动已是常态。卢龙县法院主动打破部门壁垒,联动公安、检察、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等工作流程,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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