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统一执法标准为企业松绑减负

一份《意见》破解企业“开窗关窗两头难”

  □ 本报记者 徐强 刘欣
  
  车间开窗,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怕不符合环保要求;车间关窗,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积聚,怕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甚至有的企业为了兼顾监管要求,出现“上午开窗迎安监、下午关窗迎环保”的现象。
  一扇窗怎么就成了企业的痛点?
  开窗生产还是关窗生产,在实践中非常复杂,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也让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陷入两难。“关窗还是开窗,不是小事,而是关系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安全、环保达标的大事。但让我们困惑的是不清楚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满足不同部门的监管要求?”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启兵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一问题具有普遍性,绝非个别企业、个别地区的偶发现象。“尤其在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破解‘开窗关窗’困境,不能让企业自己‘猜答案’,也不能靠基层执法人员临时‘拍脑袋’,必须从制度顶层设计入手,推动安全环保从‘各唱各调’走向‘同频共振’。”吴启兵说。
  民有所呼,政有所为。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针对企业上述反映,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共同调查研究,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场所,采取封闭或者密闭措施及污染物收集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设立排气筒、通风口;无法封闭或者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关窗”。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于封闭或者密闭的作业场所,当排放的危险物质超出安全阈值时,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开窗”。
  《意见》提出,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点,进一步明晰执法标准的具体含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要求,避免机械执法。
  守得云开见月明。
  政策效果怎么样,企业的感受最为直观。作为曾经经历过“开关窗难”的企业代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汪建告诉记者:“《意见》对企业最大的意义在于,终结了‘两头为难’的矛盾。现在三部门统一口径,明确不得机械执法,并推动联合检查、会商解决,既为企业卸下了应对不同部门重复检查、标准冲突的合规负担,又通过指导企业规范安装和使用相关设施,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难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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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的出台,相当于给企业吃了‘定心丸’,给基层执法立了‘规矩尺’。”吴启兵说,《意见》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兼顾安全和发展的核心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提出精准的监管要求,纠正了“非开即关”的简单化、机械化等错误认识,强调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制定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统一监管要求,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质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副处长江涛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多头执法、标准不一、尺度冲突等问题,有效增强行政执法的协同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同时,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必须加快提升环保与安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精准、高效的废气收集与治理。”
  “对于基层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而言,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意义重大。”浙江省舟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孙翰宁关注到,《意见》明确要求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开窗”,而应基于危险物质是否超出安全阈值,以及是否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进行科学研判,为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提供理念和方法上的清晰指引。“这意味着,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强化精准执法和服务理念。在执法中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指导企业统筹生产经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帮助企业科学规范设置设备设施。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部门之间要及时会商解决监管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打破部门间的监管壁垒。”孙翰宁说。
  “《意见》要求,各地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浙江省司法厅执法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叶湉湉说:“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聚焦企业的急难愁盼,就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等突出问题,主动破题,这对推动跨部门协同执法、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无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华说:“《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作用,破解了企业‘开窗怕环保、关窗怕安全’难题,明确界定部门执法尺度,从源头上减少了‘一刀切’和相互矛盾的执法现象,在严守安全与环保底线的同时,为企业生产经营留足合理空间。同时也使执法监督有了更刚性的抓手,有利于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涉企执法在坚守安全环保底线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实现平衡。”
  去年3月以来,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司法部推动各地出台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多项,目标就是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
  “《意见》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以‘小切口’‘小快灵’方式,破解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深层次问题,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党中央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与坚定决心。”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回应企业诉求,统一执法行为尺度,协调解决执法标准适用问题,持续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纠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执法部门不断提升和转化执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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