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让贸易更便捷

  □ 边永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
  单证是单据、文件与证书的统称。其如同国际贸易的“语言”,是买卖双方交易的凭证,也是银行、海关、保险公司等机构审核和处理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长期以来,纸质单证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但由于其具有周期长、步骤多、核验难等弊端,成为制约国际贸易效率提升的一大瓶颈。电子单证依托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能够实现安全可信高效流转,破解传统单证的核心痛点,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面具有广阔发展潜力。近年来,以电子提单为代表的电子单证迅猛发展,已成为全球航(货)运贸易数字化创新发展的关键一环。
  我国高度重视电子单证相关工作。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明确“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提高跨境支付结算效率和单证电子化标准化水平。《规定》的制定,既是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电子签名法、海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电子单证及系统管理的有力措施,有助于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保障电子单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规定》亮点突出、针对性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其一,填补了可转让电子单证法律制度的空白,推动电子单证应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海商法,明确了电子提单与纸质提单具有同等效力。《规定》关于电子单证的规定,将上位法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落地的实操细则,为货物运输电子单证全流程应用划定了合规边界和执行标准,有助于解决某些国际货物运输中存在的“单证迟到”“货等单”问题。如在中韩海运中,最快的航程仅需不到一天的时间,但正本纸质提单往往不能在一日之内递送到收货人手中,这给承运人交货和收货人收货都造成了麻烦。电子提单的使用,将加速货物交付与资金周转,为我国航运业数字化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其二,对接和引领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规定》深度对标国际规则体系,制度设计充分吸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2017年通过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的核心要义,兼顾202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规则框架,对接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实现国内规制与国际商事惯例同向适配。《规定》明确提出“国家有关部门推动电子单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和推广适用,推动相关国际互认”,鼓励企业参与电子单证相关标准研制,广泛开展电子单证领域的国际业务合作,推动成熟实践转化为国家标准,助力我国航运经验融入全球规则体系,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其三,夯实电子单证的网络与数据安全法治基础,实现发展与安全协同推进。网络与数据安全关乎电子单证制度的成败,《规定》在促进电子单证应用的同时,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作出系统规范,体现了“发展和安全并重”的理念。《规定》明确“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规定了十一项评估电子单证系统可靠性的因素,涵盖数据存储完整性保障、电子签名可靠性、系统安全性等。电子提单利用加密与区块链技术,能够更有保障地防范海运欺诈,确保签发主体真实与单证内容完整,其不可篡改的流转记录可实时验证持有人身份,从而有效减少纸质单证在流转中可能出现的伪造、遗失、篡改风险等的管理成本,切实保障电子单证及系统的合法、有序、规范应用。
  数字浪潮之下,贸易数字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电子单证作为贸易数字化的关键支撑,其规范发展与广泛应用,直接关系到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成效与国际竞争力。期待《规定》在未来得到有效实施,更好推动电子单证在货物贸易、运输等领域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应用,让贸易更便捷,助力我国在全球数字贸易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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