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港村4组耿国民(身份证号码:320625195209032415)的房屋(坐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港村4组)已于2016年10月10日被搬迁。现耿国民已故,根据其生前所立《遗赠扶养协议书》,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由其侄子耿卫东享有。如对由耿卫东享有上述补偿安置权益有异议的,或有其他权利人认为对上述补偿安置权益享有权利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农建办提出(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华东路2号,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13-82651599)。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上述房屋的补偿安置权益交付给耿卫东。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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