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人工智能应用 赋能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


  □ 韩萌萌 (《政法论坛》副编审)

  生成式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法学研究、学术出版、知识传播全链条,其在提升学术生产效率、赋能法学知识传播的同时,也带来学术诚信失范、内容质量失真、责任归属模糊等系统性挑战。法学期刊作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阵地,肩负着阐释中国法治道路、弘扬中国法治精神、凝聚中国法治力量的时代使命。唯有构建契合法学学科特质、适配知识生产规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规范体系,才能实现技术创新与学术坚守的动态平衡,让技术真正服务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法治中国建设。
  技术嵌入:法学发展与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新挑战
  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成为推动法学领域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内容创作环节,研究者可借助大模型完成文献综述梳理、学术观点初步提炼;在编辑审核环节,可用于引证核查、学术不端检测;在传播环节,通过多语种翻译、知识图谱构建等途径实现成果精准推送。这些技术应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加快数智技术创新,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要求高度契合。但技术应用的无序也带来多重挑战:一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易产出虚假论证,冲击学术真实性根基;二是学术规范滞后引发责任认定困境,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边界模糊;三是算法偏见加剧知识生产同质化风险,导致法学研究陷入路径依赖,与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所要求的“原创性、主体性、实践性”相悖;四是技术依赖弱化学术创新能力,易导致研究者丧失独立价值判断。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强调,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法学期刊作为法学知识生产、传播、创新的核心载体,其出版过程的规范化直接关系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成效。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无序应用,不仅干扰法学期刊正常出版秩序,还可能侵蚀法学知识生产的原创性、本土性内核。
  规范建构的核心逻辑:锚定使命,坚守技术应用的价值导向
  一、坚持人本主义,锚定技术工具性定位
  生成式人工智能本质是技术辅助工具,无法替代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价值判断力和学术原创力。在法学研究与期刊出版中,必须明确研究者是学术成果第一责任人,这既是维护学术原创性的根本要求,也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要义。
  二、紧扣国家战略,服务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法学期刊的核心使命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规范建构,必须以服务这一战略为根本目标,引导技术向助力法学理论原创、推动法治实践研究、传播中国法治话语的方向发展。通过规范技术应用,让人工智能成为挖掘中国法治实践素材、梳理本土法治经验、提炼原创法学理论的辅助工具,推动法学期刊推出更多立足中国国情、回应时代需求的学术成果,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注入强劲动力。
  三、坚守法治原则,构建分层分类规制框架
  法学期刊作为法治建设重要阵地,应用人工智能时应坚守法治原则,构建“基础模型层—应用服务层”的分层治理框架。在基础模型层,将法学领域通用大模型纳入数字基础设施监管范畴,从源头杜绝算法偏见;在应用服务层,结合法学研究、期刊出版不同环节制定分级分类技术应用规则,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边界。
  实践路径:以规范体系构建赋能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
  一、完善制度规范,明确技术应用行为准则
  一是建立AI使用强制披露制度,在法学期刊投稿须知、著作权转让协议及法学研究项目申报中明确作者AI使用披露义务,详细说明AI工具名称、参与环节、生成内容占比等信息;二是修订期刊审稿标准与流程,将AI应用合规性、生成内容真实性纳入审稿核心指标,增设算法伦理审查环节。
  二、强化技术赋能,提升规范执行实操效能
  一是开发法学专用AI辅助工具,研发适配法学研究与期刊出版的可解释性、可追溯性AI工具;二是建立AI生成内容溯源系统,记录AI辅助创作、编辑全过程,实现生成内容来源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三是构建法学领域专用训练数据库,整合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学术成果等,从源头避免算法偏见导致的知识生产同质化。
  三、加强行业协同,形成规范实施整体合力
  一是推动期刊行业协同治理,共享检测工具、披露模板、审查标准,形成“经验互鉴、资源共享、联合治理”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法学界与技术界跨界合作,共同研发符合法学学科需求的AI工具和伦理准则,实现技术与学术深度融合。
  生成式人工智能为法学领域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也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出新课题。法学期刊作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阵地,在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必须坚守学术初心、锚定使命定位,通过构建“伦理引领、制度保障、技术赋能、行业协同”的规范体系,让技术服务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研究和中国法治话语传播,让法学期刊真正成为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载体、传播中国法治话语的重要平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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