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侵权纠纷调解的“三重境界”

□ 讲述人:许月忠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司法局谢集司法所所长、许诺调解室人民调解员
□ 整理:本报记者 赵红旗
谢集镇静卧在黄河故道的臂弯里,地跨豫鲁两省交界。这里是典型的农业乡镇,麦浪与果园交织成四季的底色。在这片土地上,邻里守望的温情与生存压力下的无奈,常常纠缠在一起,成为平安建设中最微妙的注脚。
“许所长,我是隋某波,我闺女快不行了,您得帮帮我……”2025年7月16日深夜,我的手机骤然响起。电话那头,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沙哑而颤抖。
隋某波是谢集镇隋庄村的庄稼人,老实本分,他闺女隋某当时刚满13岁,在镇里一所中学读初中二年级。
事情要从当年春天说起。4月起,邻村袁某群的女儿袁某(时年14岁)多次对隋某实施欺凌。隋某起初不敢声张,只是放学后躲进屋里,把房门关得死死的。后来,孩子夜里开始做噩梦,哭醒过来,浑身发抖。再后来,孩子再也不肯踏进学校一步。6月初,孩子被紧急送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必须住院接受心理干预。
“在医院住了二十多天,花了不少钱,全是借的。”隋某波声音哽咽,“我闺女以前多活泼啊,见人就笑。现在连门都不敢出,看见生人就吓得发抖。我去找袁某群,他说孩子的事他管不了。可孩子能等吗?她天天夜里哭,哭得我心都碎了……”
双方僵持了一个多月,村干部前后调解三次,都没能解开这个结。隋某波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联系上我。
这起纠纷,表面是赔偿之争,内里却牵动两个孩子的成长与未来。它关乎钱,更关乎心;关乎眼下,更关乎长远。我和搭档刘绍明心里都清楚:单凭我们两张“婆婆嘴”,很难真正解决。于是,我们立即启动“三师协同”(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协同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由两名人民调解员牵头,律师董江山、心理咨询师任芳加入,迅速组成专项调解小组。三把“钥匙”同时转动,只为打开那扇紧锁的心门。
第一把钥匙
建起“防火墙”
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是立规矩,为后续所有沟通筑起一道“防火墙”。
第二天上午,我把隋某波请进调解室,关上门,郑重地说:“老隋,今天咱们谈的所有细节,包括孩子的名字、学校、具体受伤情况,出门即止。谁往外传,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我要追究责任。”
隋某波愣了一下,重重点头:“许所长,有你这句话,我心里踏实。”
同样的承诺,我也从袁某群那里得到。这个五十出头、身体多病的汉子,家里确实困难——他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妻子残疾无劳动能力,全家靠几亩地和低保过日子。他眼圈红了:“许所长,我就怕这事传出去,我闺女以后没法做人。您能这么说,我信您。”
当天下午,任芳在司法所专门布置的两间咨询室里,分别与两个孩子交流。房间温馨,墙上贴着卡通画,角落里放着玩偶和沙盘。
对隋某,任芳通过沙盘游戏、绘画投射等方式,把看不见的伤痛转化成评估报告。一周后报告出来:中度焦虑症状,社交回避倾向明显,创伤后应激反应,后续需6个月至8个月系统心理康复。
对袁某,任芳引导她说出行为背后的动机。慢慢,那个一直低着头的女孩开口了:“我就是想让她跟我玩……她不跟我玩,我就……我在学校没朋友,同学都笑话我家穷……”
原来,这是一个长期缺乏家庭关爱、渴望友谊却不知如何表达的孩子,用错误方式发出的交友信号。
第二把钥匙
算好“两本账”
第一次正式调解。
会议室气氛紧张。隋某波把一沓医院票据拍在桌上:“这是住院费、医药费、交通费的票据。后续还要心理康复,这钱该谁出,法律有规定。”
袁某群腾地站起:“我一年到头挣不了多少钱!孩子在学校的事我压根不知道,凭啥全赖我?”
双方越说越激动。我和刘绍明立即把两人分开,分头做工作。
我把隋某波请回调解室,倒了杯水:“老隋,消消气。咱们今天的目标,是让孩子真正好起来,不是要赌一口气。”
任芳翻开评估报告,语气温和坚定:“根据专业评估,孩子确实存在中度焦虑症状。心理创伤恢复需要过程,我向您保证,不管赔偿最后谈成什么样,我会一直跟进孩子的康复,直到她好起来。”
隋某波长长出了口气,情绪慢慢平复。
另一间调解室里,董江山跟袁某群谈:“老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医院诊断、任老师的评估报告都在,您必须承担责任。越早真诚面对,对你闺女的成长越有好处。她不是坏孩子,是缺爱、缺管教。这次不给她教训,不教她正确的社交方式,下次呢?长大了呢?”
我也敲边鼓:“老袁,将心比心。如果是你闺女受了委屈,你啥感受?”
袁某群低着头,手指搓着衣角,半晌叹了口气:“我也拿不出多少钱啊……”
我把评估报告和赔偿项目摆在他面前:“医疗费有票据,后续康复有评估,这些是实际损失。咱们的目标,是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有理有据的方案。”
第三把钥匙
种下“希望苗”
接下来一个多月,任芳继续跟进两个孩子的情况,董江山反复测算赔偿合理区间,我和刘绍明在两家之间传递信息、沟通意见。
第三次调解,气氛明显不一样了。
我拿出根据“三师”意见拟定的赔偿方案:“考虑到袁大哥家实际困难,我们建议袁大哥一次性赔偿一万元。余下缺口,由隋大哥申请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基金,司法所帮跑手续。任老师承诺,后续心理疏导按公益价收取,能减免的尽量减免。”
隋某波沉默,看向任芳,任芳点头。
我又看向袁某群:“一万元,能拿出来吗?”
袁某群咬着牙:“我借!砸锅卖铁我也出!”
“好。还有一件事,袁某必须当面给隋某道歉,真心实意地道歉。任老师会提前跟她沟通好。”
袁某群连连点头。
会议室安静几秒。袁某群站起来,走到隋某波面前伸出手:“老哥,对不住,是我没教好孩子。钱我这周送来。”
隋某波握住他的手:“都过去了,希望孩子们都能好好的。”
道歉时刻。在司法所那间温馨的咨询室里,两个女孩面对面坐着。旁边是双方家长和任芳。
这是任芳精心安排的场景。她提前一周给两个孩子做心理建设。
“袁某,你有什么想对隋某说的吗?”任芳轻声问。
袁某站起来,低着头,声音很小:“隋某,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那样对你。我知道你很难受,我也很难受。我以后再也不那样了。你能……你能原谅我吗?”
隋某看着袁某,眼圈红了。沉默几秒,她轻轻点了点头:“嗯。”
就这一个字,隋某波眼泪唰地流了下来。他转过身,使劲抹脸。
袁某群也哭了,他走到隋某波面前深深鞠躬:“隋老弟,对不起,以后我一定好好管孩子,谢谢你们家原谅我们。”
隋某波拉着他的手,两个中年男人紧紧握着手。
那一刻,我知道,这案子成了。
随后,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袁某群代表女儿袁某,一次性赔偿隋某医疗费、交通费、心理康复费等共计一万元;袁某当庭向隋某诚恳道歉;双方家长承诺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管,严格遵守隐私保护约定,积极配合任芳开展后续心理疏导。
一个月后,任芳在所建的微信群里发消息:两个孩子都恢复正常上学,隋某焦虑症状明显缓解,袁某在学校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慢慢学会用正确方式与同学交往。
漫画/高岳
解题经验
复盘这起纠纷,我提炼出调解未成年人侵权纠纷的“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未成年人之间的侵权伤害,往往伤在看不见的地方——心理层面的创伤,比皮肉之伤更隐蔽,也更深远。在谢集这样的留守村镇,孩子们从小缺少情感倾诉的出口,受了委屈往往憋在心里,等到爆发时,已经积重难返。如果调解时只谈钱、不谈“心”,受害方的伤痛得不到正视,施害方也认识不到错误的本质,赔了钱,心结却越系越死。这次能成,关键在于心理咨询师全程介入——用专业评估让伤害“可视化”,把抽象的心理创伤转化为具体的康复路径,让赔偿数字不再冰冷,而是一份有温度的治疗方案。
第二重境界:救当下,更要救长远。
涉未成年人案件,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条成长线。农村家庭普遍缺乏心理健康知识,家长往往只看到孩子“不听话”“不出门”,却不知如何真正伸手拉孩子一把。因此,我们做了几个“额外动作”——制定半年的心理疏导计划、建立家长沟通群、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些看似超出了调解的“本分”,恰恰是让和解协议真正落地、让孩子真正康复的关键。把“解决问题”变成“治愈关系”,把一次纠纷解决的终点,变成家庭成长的起点。
第三重境界:护权益,更要护隐私。
在熟人社会的农村,东家长西家短,消息本就传得快,涉及孩子的纠纷更是“热点”。一旦细节泄露,流言蜚语对孩子的伤害,可能比事件本身更持久。从头到尾,所有涉及孩子个人信息和事件细节的讨论,都在私密空间进行;所有需要公开的场合,都严格回避具体细节。这不是客套,而是底线。这次我们反复强调“出门即止”,不仅赢得了家长的信任,更重要的是让两个孩子在这场风波中,没有被第二次伤害。
法律能解决赔偿数字,但治愈人心的,永远是设身处地的理解和对未来共同的期盼。“三师协同”模式的价值,就在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律师划定底线,让调解不偏航;心理咨询师疗愈创伤,让心结得以打开;而我们调解员,则是那个穿针引线、把控节奏的人,确保整个过程的温度和效率。
在这片黄河故道边的土地上,乡亲们守着朴素的道理:种地要深耕,育人要入心。我们基层调解员,就是要做那个点燃希望的人——让每一次冲突的终点,都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