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景区实行实名制认养古树名木
专家:“蹭名人”构成对他人姓名的盗用或假冒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北京市地坛公园近日发布2026年认建认养活动安排,其中明确,认养人认养古树名木等需要如实提供个人或单位相关信息,公园将依法对认养人信息予以保密。同时,认养人不得利用认养标牌、认养宣传等环节,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民事权益。
根据公开信息,此前地坛公园内有不少写有艺人名字的树木认养牌,这些“明星树”一度成为粉丝的排队打卡点。
地坛公园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景区实行实名制认养树木的背景是什么?公益行为是否能够豁免相关方的法律责任?景区做法需要如何完善?《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主动规制侵权风险
按照地坛公园最新规定,将不再允许粉丝未经明星本人或法定授权人许可使用其姓名进行认养登记。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孝贤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地坛公园的做法,本质上是对公共空间中姓名权侵权风险的主动规制。
姜孝贤解释说,民法典明确规定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粉丝以明星姓名认养树木,表面上看是公益行为,实则涉及到明星姓名被盗用、公共空间被应援占用的法律风险。粉丝未经授权使用明星姓名认养树木,并进一步在认养标牌上悬挂应援物料,使认养标牌异化为粉丝应援的“广告位”,公园实质上被占为粉丝应援的阵地,公共空间被私人情感绑架,有违公共秩序。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甄景善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民法典明确赋予自然人姓名权,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粉丝未经明星本人授权,擅自以其姓名认养树木,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盗用他人姓名”行为。
甄景善认为,若粉丝的认养行为伴随不当标注、负面关联或过度商业化炒作,可能导致明星社会评价降低,同时会违反民法典关于自然人名誉权的保护条款。地坛公园管理方以制度化的方式回应近年来粉丝应援文化过度侵蚀公共空间的现实问题,既保障明星等公众人物的肖像、姓名不受侵害,也保障市民正常参与公益的权利,对于维护公共秩序、引导理性追星具有重要的社会示范价值。
名人亦不能置身事外
认养树木属于公益行为,但是否能因此豁免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甄景善认为,认养人首先应明确,认养树木虽是公益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豁免法律义务。从姓名权角度看,认养人若未经明星本人或其法定授权人许可,擅自使用明星姓名进行认养登记,则构成对明星姓名权的盗用或假冒,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姜孝贤表示,作为认养人,即便粉丝的行为客观上为绿化公益作出了贡献,也无法改变其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性质。
在甄景善看来,公园作为认养树木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承担着多重法律义务。这些法律义务包括:事前审查义务,公园在受理认养申请时,应当对认养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验,对认养标牌的拟用名称进行实质性审查,判断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风险;信息保护义务,妥善保管认养人身份信息、授权文件,不得泄露、滥用,等等。
“公园作为认养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有权要求认养人签署承诺书、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否则公园有权拒绝办理认养手续,已办理的可终止认养活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公园将收集和处理认养人的个人信息,作为信息处理者,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并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篡改、丢失。”姜孝贤提醒说。
“被涉名人对于粉丝群体负有引导、教育的注意义务。当被涉名人被侵权,特别是发生性质严重的侵权时,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利,进一步限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被涉名人对其官方粉丝群体还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如果明星明知其官方粉丝群体实施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而不采取适当的制止措施,将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名人不能对粉丝的侵权行为完全置身事外,而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必要的引导、教育、管理职责。”甄景善说。
在姜孝贤看来,明星作为姓名权人,享有是否主张权利、如何主张权利的自主决定权。实践中,许多明星对粉丝的此类公益应援行为持默许甚至鼓励态度,从客观上有助于提升其公众形象。然而,默许并不等同于授权,更不能成为粉丝侵权行为的合法理由。
完善认养协议文本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实名制认养树木的景区不只是地坛公园。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发布的消息显示,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2026年继续邀请社会各界认养辖区内古树名木。认养需要实名制,认养牌上会标注认养者信息。
上海植物园同样实行实名认证系统。市民通过“上海植物园”微信公众号认养时,需绑定手机号并填写真实姓名。认养成功后获得电子证书,证书上显示认养人真实姓名,可通过二维码查询。
这种“实名制+禁止蹭名人”的管理模式,能否为全国同类公共绿地、古树名木认养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甄景善认为,地坛公园等景区的做法,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旨在建立事前审查与书面承诺机制,操作性强、成本低;实名制登记、身份信息核验、法律承诺书签署三道防线,均为低成本、易落地的管理措施,无需复杂技术与高额投入;将法律风险前置防控,既保护了认养人的知情权,也为公园管理提供了操作依据。
“这一机制具有普适性,可以复制到其他公园和公共绿地管理中。”甄景善说。
据姜孝贤观察,从地方规定的比较视角来看,除北京外,苏州、珠海等地的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均确立了协议管理的基本原则。地坛公园将实名制、承诺书制度嵌入这一既有制度框架,是一种成本低、操作性强的柔性管理创新,是硬法与软法有机衔接、法治与自治协同治理的典范,可以推广至全国各地的公园绿地认养活动中。
姜孝贤建议,下一步,相关地方可以细化“蹭名人”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更加精细化的分类规制体系。
“还要完善核验机制,堵住监管漏洞。针对‘与明星重名者’等情形作出特别规定,建立更严格的身份核验与信息存档机制,可以考虑引入技术手段,防止粉丝寻找代认养人规避禁令。此外,与其完全禁止,不如为粉丝群体的公益热情提供合法合规的表达渠道。例如,鼓励以‘××粉丝后援会’等团体名义进行认养,如此既能表达心意,又规避了侵权风险。”姜孝贤说。
甄景善呼吁,应该完善认养协议的标准化文本,将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纳入协议,协议中明确认养人对标牌内容的法律责任,以及公园在发现侵权时的处置权限。
“建议探索建立公益认养信息公示平台,对认养人、认养树木、认养标牌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公开,开通举报渠道,接受市民、媒体监督,既保障公众知情权,也便于社会监督,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侵权问题。”甄景善说,总体上,公益活动也需要法治的边界,公共空间的管理也需要制度的规范,而理性的追星氛围更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