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检察搭建协同保护平台
“四链融合”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张利娜 刘菲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暖心关怀和精准救助,我重拾了生活信心。”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对被救助的困难妇女进行回访,被救助对象言语间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
3年来,大荔县检察院聚焦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多方联动,探索形成“平台协同、办案救助、数字赋能、普法共护”的“四链融合”工作模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走进大荔县检察院,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醒目的牌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据悉,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成立的首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也是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守护“她”权益的工作缩影。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需要多方合力。基于此,大荔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搭建协同保护平台,组建“荔剑巾帼”妇幼办案团队,与公安、妇联等7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处置闭环机制,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此外,大荔县检察院还依托数字检察模型,对近3年来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检索,筛查出因案致困妇女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急,关键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为此,大荔县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困难妇女救助办法,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多元帮扶,帮助救助对象恢复“造血”功能。2024年以来,该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机制为困难妇女追索未成年子女抚养费40余万元。
此外,大荔县检察院持续抓好宣传链,常态化深入医疗机构、社区、村镇等场所开展检察送法活动,全面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律法规,汇聚社会共治力量。
3年来,该院累计开展相关普法宣传80余场次,覆盖群众近万人次。2025年,该院法治教育基地获评“全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