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数字赋能提升“两项监督”质效

王莉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以下简称“两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与核心,关乎司法公正与公民权利保障。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检察机关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强化基本职能建设,做实“两项监督”工作,及时更新监督理念、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度应用,实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挖掘、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从碎片化推进向体系化构建的深刻变革。2025年,荆州市检察机关共调取各类数据11万余条,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6个,初筛线索11963条,办理“两项监督”案件1436件。
一、理念引领,重塑“两项监督”新格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面对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唯有以理念革新引领实践创新,才能为“两项监督”工作注入源头活水。数字技术虽能为监督赋能,但想要从根本上提升监督质效,更有赖于监督理念的系统性重塑。
转变监督理念。荆州市检察机关始终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不断提升案件实质化审查和诉讼监督能力。强化主责主业理念,把“两项监督”当作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当作检察办案的重要类型来看待。强化案件化办理理念,将法律监督事项当作案件来办,以司法办案的标准贯穿法律监督始终。强化数字赋能理念,努力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检察官发现侦查违法线索、规范开展监督的能力水平。
构建协同作战体系。荆州市检察机关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刑事检察、信息技术等部门力量,组建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团队。团队成员分工协作,从案件受理、线索筛查、调查核实到监督意见制发,形成完整的监督流程。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两法衔接”平台,构建“市级统筹发现线索—基层快速响应反馈—双向协同转化监督”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质效。
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开展“靶向式”培训,举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应用、“两法衔接”平台操作技能等专题培训,推动监督由“经验型”向“专业+数据型”转变。加强实践锻炼,采用“检察官+技术骨干+业务专家”的团队协作模式,在实战中培养既懂法律监督业务又懂数据分析应用的复合型人才。
二、技术驱动,打造“两项监督”新利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荆州市检察机关将大数据作为破解监督难题的重要抓手,通过精准选模、数据融合、闭环管理,让监督工具真正好用管用。
聚焦痛点选用模型。荆州市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实际,梳理近年来常见多发的违法问题,归纳“两项监督”的难点痛点,确定监督要素与数据关联规则,精准选用监督点多且数据获取难度较小的大数据法律模型。例如,针对办案实践中发现的“捕后”“退补后”等特定环节的移送期限问题,选用捕后、退补超期未移送法律监督模型,对检察办案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案件依法规范流转。
数据融合“供应”模型。打通内部数据链,全面梳理整合近三年全市批捕、起诉以及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数据,建立“两项监督”基础数据库。拓展外部数据源,实时汇总受立案、行政处罚、刑事立案等信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对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数据,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侦查活动违法”“行刑衔接不畅”等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确定数据调取范围。
闭环管理用好模型。推行“线上+线下”闭环监督模式,实现监督流程由碎片化向一体化贯通。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检察工作网,构建“线索智能推送—检察官审查研判—线上制发监督文书—侦查机关签收反馈—检察官跟踪问效—监督效果评估”的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
三、做实线索核查,探索“两项监督”新路径
线索核查是连接模型应用与监督实效的桥梁,是将数字动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最后一公里”。模型推送的线索只是“毛坯”,唯有经过严谨细致的核查,才能打造出经得起检验的监督“成品”。
规范线索分流。荆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线索核查机制,明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两法衔接”平台渠道监督线索的受理标准与分流程序。由市院的工作专班对监督线索进行初步审查,根据线索性质、涉及领域等因素,及时分流至基层院,并明确核查期限与责任人员。
强化调查核实。内部协同核查,对于疑难复杂线索,启动内部协同办案机制,从不同专业角度剖析线索,制定详细调查核实方案。外部协作核查,对于需要补充证据、提供专业意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或协助开展调查工作。科技助力核查,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涉案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从中发现关键信息与证据线索。坚持全案核查,在确认模型监督点问题的同时,排查案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实现由单点监督到全案扫描的拓展,做到依靠模型但不依赖模型。
实践表明,以数字赋能“两项监督”,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有助于推动监督理念、机制、能力的系统性重塑。未来,荆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数字检察战略,进一步聚焦监督模型的实用性与前瞻性研发,拓展跨部门数据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智能筛查+人工研判+调查核实”工作模式,努力构建更加精准、高效、权威的刑事诉讼监督新范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