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一村(居)一法官”促进就地解纷

  “老周你看,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涨租,单方面毁约既不合规也不诚信。当前是经营旺季,搬店损失大,小林你也要考虑一下这个因素。”近日,挂钩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南门社区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老蔡走进店头街某店铺,上门开展租金纠纷调解工作。
  在他的耐心疏导与悉心劝解下,承租方小林与出租方老周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后按市场行情提前3个月商议续租,这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长汀县法院依托“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组织法官或法官助理定点挂钩全县各村(居),建立法官分片责任制,做好社情排查、纠纷化解、指导调解等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的优势,实行“同楼办公、同台协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项永锋 廖腾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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